十三届灵山县委授权镇(街道)党委(工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今年以来,灵山县扎实开展试点授权乡镇党委巡察工作,实现对全县121个贫困村巡察监督全覆盖,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强化三项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授权镇(街道)党委(工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县、镇(街道)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形成县、镇两级党委书记负总责、亲自挂帅组织协调巡察工作的格局。二是强化队伍保障。授权镇(街道)开展巡察2轮,授权成立镇(街道)巡察组76个,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农业等部门选配巡察组成员355人。三是强化经费保障。把授权镇(街道)巡察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18年划拨镇(街道)巡察工作经费76万元。
二、制定巡察工作计划,明确授权巡察重点内容
一是科学制定五年工作规划。按照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科学制订《中共灵山县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把全县121个贫困村作为2018年授权巡察的重点对象,其中第一轮巡察51个,第二轮巡察70个,将巡察工作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明确授权巡察工作内容。紧扣政治建设要求,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在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村级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内容,在巡察中做到“七个看”(七个看是指:一看贫困村党组织在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过程中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等问题;二看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是否存在软弱涣散、党组织生活是否正常等问题;三看贫困村“两委”换届风气,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违反程序等问题;四看贫困村“两委”干部、帮扶干部在“三资”管理处置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违规处置等问题;五看贫困村“两委”干部、帮扶干部在开展帮扶工作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私分等问题;六看贫困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存在搞封建迷信等问题;七看贫困村干部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参与“黄赌毒”等问题。)。今年9月,完成授权乡镇党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共发现存在问题299个(其中扶贫领域问题69个),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9条。
三、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提升专项治理工作实效
一是坚持县镇党委巡察同步开展,着力发现扶贫领域问题。授权镇(街道)党委(工委)巡察与县委巡察实行信息共享和定期会商机制,坚持每天一小结、每周一汇报、每月一“回头”的工作模式,同步推进县、镇巡察工作。今年以来,县、镇党委巡察组开展会商8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员参加各镇(街道)党委(工委)专题会议19次。县镇党委巡察共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1条,目前已转立案8件。二是坚持授权巡察与廉洁工作站联动,创新巡察监督机制。把工作站每月一下访、每月一接访工作机制作为乡镇巡察的重要环节,把工作站打造成为“不走的巡察组”,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今年1至10月,全县87个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共开展监督检查1560多次,走访群众1600多户,移交问题线索116条,转立案64件。三是坚持巡察监督与督促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同步。把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县、镇党委巡察的重要内容,通过县、镇党委同步巡察,督促整改扶贫领域问题135 个。
浦北县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在查阅台账资料
浦北县依托县委“1+2+N”工作机制(“1”是指党建引领,“2”是指脱贫攻坚和乡村建设工作,“N”是指纪检监察、宣传等多部门联动推动工作),以“N”为抓手,采取“三联动”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1至10月,全县立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案件117件,结案1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0人。
一、廉洁工作站和镇(街道)联动
持续深化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党风廉政监督机制,强化工作站监督关口前移作用,助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推动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检查贫困村、贫困户和脱贫户、未脱贫户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和脱贫户实际脱贫情况。对收集的扶贫领域有关问题线索,通过工作站按程序上报、分类处置,切实发挥工作站前移监督关口作用,解决基层“微腐败”问题,达到了一线收集问题线索、全覆盖提醒教育、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效果。今年1至10月,全县69个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开展监督检查1959次,收集问题线索678条,转立案116件,其中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2件。
二、县纪委和扶贫领域相关职能部门联动
县纪委建立健全与巡察、民政、财政、审计、扶贫、信访等部门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今年以来,浦北县召开三次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同时,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能,强化监督责任意识,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核查督查,确保核查率和核查质量。各部门将开展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重大问题的,立即移交。对相关部门检查和巡察组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县纪委提前介入,早处置、速处理。如:县扶贫办、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等共向县纪委移交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条,转立案4件。
三、县纪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组联动
充分发挥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派驻监督职能,督促扶贫领域相关部门夯实主体责任,落实好监管责任,围绕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一个一个阶段抓实,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的“纵向”监督检查,认真查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履责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真正做到联动协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县纪委相关派驻纪检组加强对民政、财政、水利、农业等扶贫资金监管部门的联系,每季度开展监督检查,并适时召开廉情分析会。如:县民政局开展全县低保专项整治大排查行动,清退城乡低保18152户49905人,停保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6373户15069人,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立案27件。
钦南区开展低保大排查
今年以来,钦南区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通过蹲点调研、立体宣传、部门联动、点线结合“四轮驱动”,严查“人情保”、“错保”、“死亡保”等违规违纪问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1至10月,全区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案件64件(其中涉及城乡低保领域问题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其他处理25人。
一、蹲点调研全面延伸,以上率下压实责任
一是四家班子领导蹲点调研督导推动。印发扶贫领域蹲点调研实施方案,区四家班子领导结合日常挂点工作开展蹲点调研,对全区47个贫困村实现蹲点暗访、巡访检查全覆盖,以上率下落实“一岗双责”,不断推动各级各部门扛牢专项治理工作主体责任。目前,区四家班子领导通过蹲点调研共为群众解决饮水、道路等方面难题132件,为贫困村建设实施项目33个和特色产业21个,为贫困村、贫困户争取各类资金663万元,推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今年已召开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第一、第二次例会和季度联席会议,部署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强化约谈传导责任。约谈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工作不严不实的领导干部10人次。
二、立体宣传全面覆盖,提高群众参与度和获得感
一是发放一张廉情跟踪卡。统一印制并发放廉情跟踪卡3000多张,实现对贫困户一户一宣传一跟踪。二是坚持一月一通报曝光。以文件、网络等通报典型案例,今年已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批30件。三是组织开展违纪款返还群众活动。在那丽镇组织开展违纪款返还群众现场会,向群众退还违纪款16000元,提高群众对专项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部门联动全面对接,深入排查清理整治
一是强化信息无缝对接。强化部门协作,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摸清全区底数和情况。二是强化排查清理整顿。组织对全区低保对象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开展干部近亲属领取低保金排查清理工作,持续深化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四访、四查”活动,立案查处城乡低保领域问题35件。三是强化制度有效执行。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力度,严格审核把关,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促进各级党委(工委)主体责任和政府救助主体责任落实。
四、点线结合全面兼顾,从严从快执纪问责
一是狠抓“村干部”这个关键群体。对在开展城乡低保救助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立案查处村干部34人。二是狠抓“城乡低保应停未停”这条线。重点对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低保户死亡未及时停保等低保应停未停问题进行全面查处,共立案查处城乡低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0件。三是狠抓镇(街道)扶贫领域执纪审查覆盖面。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全区16个镇(街道)共立案33件。
钦北区板城镇举办“钦北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巡展”活动
今年以来,钦北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通过创新载体,坚持“四个注重”,运用典型案例、身边人身边事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覆盖面和针对性,助推专项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注重抓早抓小,把廉政教育抓在日常
召开新任科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组织参会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集中谈话,用警示教育这一“廉政谈话套餐”,让新任领导干部接受直击心灵的洗礼。在重大节假日均召开廉政提醒会,对全区领导干部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廉政教育大会92场,受教育3400多人次。组织观看《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等廉政教育片,共观看132场次,接受教育8200多人次。
二、注重案例剖析,以案施教震慑警示
将典型案例特别是市“2?14”专案查处的本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各级各部门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讨论,剖析违纪人员蜕化变质的主客观原因,汲取深刻教训,使党员干部通过鲜活生动的案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区委常委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莫东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性质、根源、危害,并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整改措施。全区14个镇(街道)、77个区直单位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卫计、住建、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对发生在本部门本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剖析,并形成了剖析材料。
三、注重通报曝光,让警示教育延伸到村屯
在钦北区纪检监察网开辟曝光专区和“以案说法说纪”专栏,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期26人。将典型案例通报到镇(街道),全区14个镇(街道)均开辟曝光宣传专栏,通报典型案例25个。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进“千村万屯”活动,将警示教育延伸到村、屯一级,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精心筛选近年来全区查处的、发生在党员群众身边的20个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制作成宣传展板,到全区14个镇(街道)举行典型案例巡展活动15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1.3万人次。
四、注重现场体验,打造警示教育“第二课堂”
积极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区廉政教育基地共接待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警示教育112场次,累计接受教育人数6537人次。完成占地30多亩的钦北区家风家训教育基地建设,开展革命传统教育21场次,受教育872人次。组织开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把警示教育搬进庭审现场,把法庭当作“课堂”,先后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旁听莫东培、黄寿贵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庭审,让旁听人员“零距离”接受教育,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