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置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巡察意见箱。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