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和安排,2018年,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一、第二巡察组分别对原钦州市安监局党组、原钦州市地震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反馈了巡察意见。2019年2月,市应急局挂牌成立,局党组(中共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于2020年5月改设为中共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对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动员部署开展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市应急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坚决有力、务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谋划部署。 市应急局组建成立后,局党组立即着手,对市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向原市安监局党组、原市地震局党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列出整改清单和整改进度,谋划整改举措。局党组认真学习市委巡察办《关于机构改革涉改单位进一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工作的通知》精神,并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共性问题整合整改措施,对个性问题逐一对照落实。会议审议通过整改方案,将原市安监局党组、原市地震局党组经整合后共存在5个方面23个问题,制定了95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制定印发《中共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召开全局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向全体领导干部进行整改动员部署。完成机构改革科室人员配置后,再次对整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印发。市委巡察办反馈巡察整改督查情况后,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中共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切实做好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确保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 市应急局党组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带头整改。成立市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市应急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同志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及二层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多次对推进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在党组会议、党员大会、全局干部会议等场合,对抓好整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指导督促分管科室认真落实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盯、专人抓、专人管,把整改责任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促指导,较真碰硬整改。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每一项整改任务都做到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局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县区和扶贫联系村,进行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推动各科室各单位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深入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盘点任务进度,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扎实深入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局党组主动汇报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我局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完善机制,增强工作实效。 立足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不断完善、补充、新建各项制度,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立行立改,全力以赴推进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市应急局党组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任务,扎实推进整改,共制定整改措施93条,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不强”的整改情况
自组建以来,市应急局党组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明确党政议事决策职责范围。局党组专题学习中共中央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19年4月印发),研究审议了《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会议规则》,明确党组会议的主要任务和议事范围 ,规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研究决定。2019年,共召开22次党组会研究党建、党风廉政、“三重一大”有关事宜,能严格按照会议规则,提前通知党组成员有关议题,使党组成员充分酝酿,严格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研究多个事项时逐项表决。我局研究制定《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会议议事范围。二是规范党组发文和党组会会议记录。举办公文办理知识培训班,增强干部公文处理能力。建立公文处理相关制度,畅通文件催办渠道,推动全局公文管理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规范会议记录行为,杜绝非党聘用等人员担任党组会议记录员现象。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相关方案,规范抓好学习。局党组会研究制定出台《中共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中共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的重要题词等内容列入学习范围。二是扎实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做到活学活用,将市委部署与本部门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抓好落实。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讲师团、市政府办等单位领导、专家进行主题讲课,帮助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拓宽知识视野、增强业务本领、锤炼过硬作风,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
3.关于“市地震局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有差距和市安监局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全面”的整改情况
市应急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上级防震减灾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针对大众了解防震减灾知识渠道不多、普及率低的情况,创新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研究制定了《钦州市2019年“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方案》,在钦州湾广场举办主题为“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的“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自治区地震局领导和我局党政领导参加当天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共向群众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20000多份,摆放宣传展板50多块,接受市民咨询300多人次。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将防震减灾知识作为一项内容进行宣传;联合市教育局组织学生参加2019年全区防震减灾知识竞赛;在局网站开设“防震减灾”知识栏目,宣传防震减灾知识。通过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唤起社会公众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提升了市民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技能。二是加强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批示指示精神。在党组会、局务会、工作例会上,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讲话精神,让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以及职工群众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更深层次的认识,提高干部职工党性意识、政治站位和思想政治素质。结合实际研究我市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工作措施,在各行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我局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其中检查危险化学品方面企业12家、非煤矿山企业7家。三是加大对市委开展的中心工作的执行力度。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坚决完成市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局党组会学习传达时任市委书记在“牢记使命启新航”解放思想再讨论暨“产业发展攻坚年”、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提升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提升年”活动,不断优化安全生产营商环境,如对广西华谊化工一体化基地项目在安全条件审查等方面进行指导服务。四是从严控制转发文件。
4.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研究出台《中共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制订印发了《中共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全年理论学习中心组按计划完成12个专题的学习任务。2019年以来,市应急局党组开展每季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均有记录,没有出现学习记录失实、学习个人笔记由他人代写等情况。
5.关于“市安监局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和市地震局意识形态工作浮于表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对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了《中共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班子及成员的职责,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在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一季度学习扩大会上,邀请市委讲师团领导作“如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讲课,进一步强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二是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局党组会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研判,通过专题讲课的形式,加强对意识形态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知晓率。局领导和局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三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信息宣传和舆情监控。由一名副局长担任新闻发言人,代表局对外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管控工作,突出正面引导,抓好局“两微一网”(即微信公众号、微博、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与网络维护公司签订合同;成立局信息宣传工作小组,积极宣传我局正面信息。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淡化,重业务轻党建”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局党组加强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在党组会上,学习传达有关组织工作会议的精神,研究我局党建工作事宜。研究制定了《2019年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建工作计划》并印发到局各科室和二层机构。组织召开2019年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对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党组书记与各党组成员之间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状。二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2019年我局党支部表决通过接收一名预备党员,市直属机关工委批复同意批准该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三是扎实开展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19年来,我局通过邀请领导上党课、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廉政教育、观看专题片、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等,扎实开展党员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在“七一”期间,局党支部与国投钦州港口有限公司党支部、钦南区沙埠镇分界村等单位联合开展庆祝党的生日活动。党支部与中交城市投资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不忘初心、携手前行”安全生产主题党日活动。定制购买了党员学习笔记本,到市直属机关工委领取了“三会一课”记录本,明确专人对“三会一课”按时如实记录。
2.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督促党支部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作为“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固定下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通过集中学、个人学、专题学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市应急局组建以来,邀请市政府办文电科领导就公文办理有关知识进行培训,邀请市政协领导作“弘扬‘两劳一匠’精神,当好追梦人,建功新时代”专题授课,邀请市委讲师团领导作“如何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题讲课,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作“提高执行力、实现好愿景”主题讲课,帮助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拓宽知识视野、增强业务本领、锤炼过硬作风,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党政权责,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市应急局党组自组建以来,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党对工作的全面领导。局党组专题学习中共中央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19年4月印发),研究审议了《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会议规则》,明确党组会议的主要任务和议事范围 ,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组织召开12次党组会研究党建、党风廉政、“三重一大”有关事宜。提前通知党组成员有关议题,使党组成员充分酝酿,严格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研究多个事项时逐项表决。二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把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原市地震局党组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剖析典型事例,会上党组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民主生活会问题剖析和整改措施。原市安监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联系工作实际,围绕主题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逐一审阅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提出具体意见,切实把好关,对照检查材料经过了多次修改,杜绝抄袭现象,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相互批评强化思想交锋。原市安监局党组能够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要求,会议主题明确、程序规范、发言准备充分、认识深刻,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较薄弱”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市应急局党总支部和第一、第二支部组建以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书记带头给全体党员上党课,同时邀请领导、专家等到我局为广大党员干部上“弘扬‘两劳一匠’精神,当好追梦人,建功新时代”“提高执行力、实现好愿景”等专题课。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2019年以来,我局党总支部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如局第一党支部赴钦州港区,与国投钦州港口有限公司党支部联合开展“牢记使命启新航”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第二党支部在钦南区沙埠镇分界村开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七一”党日活动组织党员赴钦州港区,与中交城市投资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不忘初心、携手前行”安全生产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工作。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中共钦州市应急管理局总支部委员会,下设第一支部委员会、第二支部委员会等2个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将年富力强、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员选举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中。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严肃发展党员纪律。局党组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学习,督促局各党支部在今后党员发展工作中,要坚持严谨细致的态度,按照发展党员工作5个环节25个步骤,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工作,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
6.关于“市地震局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市安监局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充实干部人事工作干部队伍。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和我局工作需要,专门设立人事教育科,在“三定”方案中明确了人事教育科的职能。明确了分管人事教育工作的领导,由1名副调研员任人事教育科科长。二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在科室负责人配备工作中,我局制定了《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干部考察工作方案》,对在职在编正科级以下人员共30人进行干部考察。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工作要求征求有关人员的廉政鉴定意见,对科室人员进行任职前公示,做到严格履行程序。三是人事调整工作严格经过党组会议研究。我局在研究人员转隶到人防海防办、推荐人员到市委巡察办、机构改革科室人员配备以及调入干部等有关人事调整的工作,均经过党组会研究,与会人员充分酝酿讨论,认真发表意见。四是规范任用程序。机构改革科室人员配备工作,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干部考察、任职前公示、党组会研究讨论等。加强档案资料归档工作,指定专人对干部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对干部考察材料、讨论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等材料档案管理好,避免保管不善导致丢失。五是规范人事任免讨论表决程序。局党组会研究有关事项,均能提前将议题通知到参会人员,使党组成员有时间充分酝酿。在讨论人事任免问题时,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发言制,党组成员逐个发表自己的看法意见,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7.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不力,责任担当不够”的整改情况
市应急局组建以来,局领导班子强化责任担当,及时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一是钦州市地震科普馆项目建设。钦州市地震科普馆项目是2015年9月自治区地震局和市人民政府共同加强钦州市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合作协议的其中一个项目,拟在钦州市地震观测指挥中心用地上改造建设,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自治区地震局安排投资200万元,市财政配套100万元,由于资金和用地没有落实,项目没有立项。我局于2019年12月向市政府请示,要求取消该项目的建设。二是钦州市城市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已于2016年9月完成建设、并按照市政府要求于2017年12月移交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市市政管理局)管理和维护,市地震烈度速报与海啸预警综合观测站已于2018年10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9年2月完成场地硬化、室外电气、绿化工程等配套工程建设。三是广西地震背景场观测网络项目为自治区地震局建设项目,现已获得自治区发改委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批复。广西地震背景场观测网络(钦州)项目的建设任务为4个站,其中GNSS地震连续观测站、地震前兆观测站、地震烈度速报基准站3个站已在市地震烈度速报与海啸预警综合观测站内建设完成,灵山新建地下流体观测台站正在进行站址勘选工作,钦州项目的建设进度走在全区各地市前列。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与自治区地震局对接,争取尽快完成项目建设。
8.关于“市地震局部分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市安监局个别领导存在少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相关政策。班子成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报送个人有关事项的纪律要求。二是实事求是填报。原市安监局和原市地震局部分领导干部已按要求重新填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三是做好审查工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认真审核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督促如实报告个人有关情况,做到不瞒报不漏报。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市地震局落实‘两个责任’虚化和市安监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制定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要求各科室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明确防控负责人。二是层层传达压力。召开2019年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19年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局党组书记与局党组成员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处级领导和新任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会议,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加强组织建设、自身建设有机结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市应急局组建以来,多次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做到主动抓、严格抓、经常抓,实现抓常抓细抓长。四是推动落实市委全面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和调研力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五是提高对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重视度。局党组对本局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反思,积极利用该典型案例开展内部警示教育。原市安监局党组在2018年1月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将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列入民主生活会典型案例剖析内容。局领导多次在工作例会上利用该典型案例,对全体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把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党组学习和“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六是提高接受监督意识。市应急局成立以来,局党组共召开22次党组会,在研究 “三重一大” 等重大工作时,均能提前1天将会议议题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邀请派员参加会议。在选拔任用干部、干部评先评优等工作前,均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重要文件要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按要求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按时上报各种报表,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2.关于“监督责任抓而不紧”的整改情况
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切实抓紧抓实监督责任,对落实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制订了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作用。2019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多次到市应急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扶贫工作、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督,对市应急局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2019年市应急局组建以来,共召开党组会22次,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20次。二是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监督。对城市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等结算审核价与合同价相差较大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使用等问题经常跟踪检查,提出工作建议。
3.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长期坚持。建立《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及接待审批报销行为。公务接待按规定严格履行接待审批手续,规范、详细填写接待审批表,接待对象、事由及人数等事项要描述清楚、准确;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时,要附有费用明细清单。严格差旅费报销管理,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对差旅费报销单据认真审核,避免重复报销差旅费现象。二是清退多报销费用。原市安监局2名重复报销差旅费的人员已按程序清退多报销的差旅费。
4.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教育管理。2019年3月底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制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方面,共出动28人次,聘请专业机构出动专家48人次,对1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检查,截止目前共查出358项存在问题,下达8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对8项重大隐患实行了挂牌督办。非煤矿山方面,邀请专家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执法文书并一盯到底,做到闭环管理,提高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目前,市应急局已抽取县区7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各县区应急局对管辖范围的非煤矿山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执法档案的管理、录入等工作,确保档案及时录入系统,妥善管理,杜绝安全生产检查弄虚作假行为。二是加强执法监察人员的培训。2019年9月,我局举办2019年“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班。开设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内容,邀请自治区应急厅安全生产执法处处长进行授课。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应急厅举办的“周末大讲堂”有关行政执法的视频讲座。选送干部参加自治区应急厅举办的2019年法规与行政审批业务专题培训班。三是建立单位内控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管控。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程序,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试行)》。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制定了《钦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钦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钦州市应急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四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员工作职责,办公室、分管领导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市应急局行政处罚的7个案件均已在钦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注重打造“两微一网”(即微信公众号、微博、局门户网站),局各项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在“两微一网”等网络媒体上主动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
5.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财务支出情况核查。严肃整改巡察发现的存在问题,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规定,杜绝再次出现使用现金支付情况。二是关于在二层开支局机关工会经费的问题,在二层开支的工会费均为补充原市地震局本局聘用人员工会经费单位部分。严格人员经费开支,明确聘用主体,杜绝将部分人员经费分摊到二层单位开支的情况。三是全面清退参加原市地震局公众评议活动会议发放的误工补贴款项。原市地震局召开2016、2017年度公众评议活动会议时给参加会议的企业服务对象及部份事业单位人员发放误工补贴共34人次3400元。我局严格按照《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钦州市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市财行〔2014〕25号)及补充规定,发函有关单位及人员追回违规发放的误工补贴,目前,已清退补贴30人次,清退金额3000元。四是规范差旅费管理。原地震局党组收到巡察组询问相关问题意见之日起停止出差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区及三娘湾区市内交通费的发放。为落实问题的整改,我局通知干部职工将已报销的市内交通费缴存到钦州市财政局往来账户(2019年7月4日已全部缴存完毕)。
6.关于“监管失之以宽,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对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人员,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全程跟踪管理,抓好廉政风险排查,不断消除风险点。二是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前期调研规划、项目设计评审,完善项目规划设计,严格把关施工中超出预算的事项,对确需变更的另外立项审批,严控事中设计变更、随意增加变更工程项目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项目经费支出的管理,严格完善工程进度款支付资料,对项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人员、财务人员加强项目支出规范培训教育。四是增强规矩意识,严格遵守招投标程序和有关规定。
(四)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方面
1.关于“党组对上级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不重视”的整改情况
高度重视上级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部署。市应急局组建以来,多次组织会议对上级脱贫攻坚有关精神进行专题学习,组织学习了《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桂纪通〔2018〕16号文件精神的通知》(钦市纪发〔2018〕19号)文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委等领导讲话精神。建立了《“联镇包村”工作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扶贫联席会,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也多次到灵山县檀圩镇华屏村、钦南区沙埠镇分界村召开现场会研究脱贫攻坚工作。
2.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帮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指导帮扶联系村钦南区沙埠镇分界村发展集体经济,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4万元。落实村级集体项目资金60万元,分别投入30万元实施光伏发电,投入30万元实施红龙养龟项目,2018年新增的两个项目共有4万元集体经济收益到帐。灵山县檀圩镇华屏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10万元以上,排在该镇前列。二是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召开党组会研究我局脱贫攻坚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听取了驻钦南区沙埠镇分界村和驻灵山县檀圩镇华屏村第一书记汇报的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建立了《“联镇包村”工作联席会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扶贫联席会,研究扶贫工作。
3.关于“帮扶工作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我局部分帮扶联系人。将原没有帮扶任务的9名干部充实到帮扶联系人队伍,帮扶联系人全部调整为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在减轻基层干部工作负担的同时,保证有更多的资源和更有效的措施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二是督促帮扶干部按时入户进行帮扶,市级帮扶干部每年不低于4次。要求帮扶人与贫困户制定有效可行的帮扶措施,对贫困户情况精准了解,掌握有关收入和支出数据,共同确认签字,确保信息填写准确完整。帮扶干部经常与贫困户保持电话或者微信联系,关心了解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和子女上学问题,跟踪教育补助落实情况。建立通报机制,及时反馈不入户的干部职工不进村帮扶情况,督促帮扶干部按时入户进行帮扶,按要求填写帮扶手册,及时更新帮扶信息。驻村工作队加班加点,不断完善扶贫工作资料台帐,接受县扶贫办的检查,扶贫信息做到国扶系统、手机APP、手册“三个一致”,数据准确,帐实一致。灵山县檀圩镇华屏村完成了51户贫困户脱贫的双认定;钦南区沙埠镇分界村完成了62户贫困户脱贫的双认定。
(五)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方面
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不到位,压力传递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加强研究部署。市应急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事宜。召开局党组会,学习传达全市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印发了《钦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召开局行政例会,组织学习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局领导干部做好自查自纠,在监管企业中开展涉黑涉恶排查。召开我局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部署会议,对我局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细化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到企业开展谈话及宣传、开展独立暗访、收集线索及接受举报、加强线索报送等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制作了扫黑除恶宣传板报,组织全局工作人员统一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并发放《钦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测试题》,确保每个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都能熟练掌握。利用“12350”举报热线,设立“12350”举报平台和群众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在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领域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宣传,2019年3月,下发《关于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宣传动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企业填写“扫黑除恶排查情况表”,对存在涉黑涉恶的情况进行深入宣传,营造出全局上下、全市应急系统及所监管的企业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的合力。三是围绕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深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领域进行调查了解,并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涉黑涉恶情况的明察暗访。2019年3月至4月,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县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活动。同时组织全体局领导干部开展自查自纠,目前我局干部职工队伍稳定,没有发现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三、巩固成果,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成效
经过努力,我局推进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将把巡察整改要求贯穿应急管理工作的始终,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应急管理事业的改革发展。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通过建章立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把整改效果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应急管理事业健康发展的动力。
整改永远在路上。中共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站位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全面推进新时代钦州应急事业新发展,为钦州加快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愿景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钦州市应急局党委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7-3688678;电子邮箱:qzsyjglj@qinzhou.gov.cn。
中共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