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巡察并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管党措施不硬”方面
(一)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 制定出台《钦州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 进一步明确每个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和学习管理与考核。印发了《钦州市统计局党组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 按要求 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中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 八桂先锋、 钦州智慧党建APP等平台进行学习。
二是开展“产业发展攻坚年”、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提升年”活动。 我局于2019年3月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改善和提升服务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人员机构、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做好走访联系服务企业工作, 局领导 班子成员经常性走访联系企业,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加强对企业的统计业务指导,做好企业上规入库服务工作,派员到新上规入库企业实地指导入库材料的申报工作。2018年至2019年上半年,工业 能源统计科 实地核实申报入库的工业企业39家,填报了附加资料表。2019年上半年, 社会贸易和服务业统计 科实地核实了10家批零住餐企业。通过实地指导,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指导,督促企业如实上报相关数据,防止数据漏报、错报、数出无据等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数据质量。2019年9月26日,对全市新上规入库企业举行一次统计专业知识培训班, 涵盖了 工业、能源、投资、房地产、建筑业、贸易、服务业等专业的统计报表制度及相关业务知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全市 90多家企业和项目业主参加了培训。
三是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市委办、市政府办于2018年10月29日联合印发钦州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当前我局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各项统计改革任务。
(二)关于“缺乏责任担当,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经济运行监测。我局联合市 发展改革委 拟定《钦州市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市统计局局长作为月度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会议的副召集人之一,该方案已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实施 。根据方案的要求,定期召开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会议 , 2019年2月22日召开了全市2月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会议, 2019年3月13日召开了2019年1-2月经济运行分析会,2019年3月26日召开了3月经济运行调度会,3月31日召开了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
二是加强统计分析报告。撰写《2018年钦州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提质》,总结 2 018 年经济运行的特点和存在问题。同时,对2019年经济运行进行摸底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2019年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隐患性问题,撰写了《2019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预测及稳增长建议》,及时呈报市委市政府领导,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准确全面的数据决策依据。
三是积极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规范化常态化。严格执行《钦州市统计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对2018年 “ 双随机 ”抽查 发现的问题企业,按照相关统计法规,开展统计执法立案核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是优化统计执法环境,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按照我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精神, 积极 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行政学院 。 2019年4月22日 ,市委党校 组织了2019年钦州市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的 全体 学员集中观看学习自治区统计局总统计师韩祖海同志关于统计法规的讲座视频 。 为了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我局 购置了统计执法设备,无线便携式打印机、执法记录器等。
五是建立健全了GDP、工业、投资、农业、服务业等专业数据评估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核验收程序,利用复查、实地抽查和重点检查等 方式 严格控制数据质量。把好每个环节 的 审核关,对企业数据有疑异、差异较大 、 不符合常规 的 ,严格按照审核流程,第一时间与企业、调查对象进行沟通联系。针对投资领域统计制度改革, 为提高 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出台了《钦州市统计局投资领域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联审办法》《钦州市统计局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控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六是组织实施县级统计机构、乡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三个层面的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狠抓源头数据质量。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牵头推进钦州市新时代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 工作, 促成 市 人民 政府印发了《钦州市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自治区统计局关于2018年广西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的通报》(桂统字〔2018〕144号)对我市3个部门、7个街道(办事处)、48家联网直报企业通报评选为示范单位。
(三)关于“意识形态认识不到位,责任制落实不力 ”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印发实施 《钦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办法》,成立了市统计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局党组会议 定期 研究部署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点进行研判。局党组与各科室、普查中心、城调队和机关党支部签订了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 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 制定了《钦州市统计局统计数据使用和发布工作制度》, 进一步规范统计数据发布的程序和内容。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抓而不紧”方面
(一)关于“重大事项决策缺乏民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了《钦州市统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的具体事项。二是自2017年1月份起,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按“一事一议一表决”原则,确保议题提出人充分发表意见,党组成员人人发言、事事表态。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执行事前收集议题,对应的科室准备材料,会上局党组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党组书记实行末位发言表态。对未参会班子成员,采取会前通知和会前征求意见、会后通报结果的方式,让其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三是根据派驻市 发展改革委 纪检组 关于 《加强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办法(试行)》 精神 ,邀请纪检组领导列席党组会议,会后报送 会议纪要备案,自觉接受监督。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前,精心制定方案、深入开展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深刻剖析典型事例。2017、2018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的关于“防范惩治统计数据造假”专题民主生活会、2019年的关于中央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都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 。 二是认真撰写局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党组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局党组书记牵头组织撰写局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党组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发言提纲 , 局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个人发言一一审阅把关 。 三是民主生活会上, 局党组成员 紧扣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巡察反馈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 四是局党组成员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
(三)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了干部选拔流程图及材料清单,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开展选人用人工作。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9年 4月23日,召开2019年度钦州市统计局开展“牢记使命启新航”解放思想再讨论活动动员大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 会上 ,局 党组书记吴楷堂总结2018年党风廉政工作 , 布置2019年的党风廉政工作,与责任科室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重点岗位的关键人进行了约谈 。会议 强调各专业分管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增强各自 分管 领域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及时纠正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
二是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了钦州市统计局廉政谈心谈话制度,把廉政谈心谈话作为从严治党“按单问责”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 。 有计划分领域 地 开展廉政谈心谈话,要求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之间一年至少谈话2次以上,分管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之间一年至少谈话4次以上 ; 转变谈心谈话的方式,经常性谈话,多谈廉洁问题 。 建立了我局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提醒销号制度,紧跟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提前提醒,完成销号,专人归档负责,确保高质量完成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关于“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监督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联系统计工作实际,增强各领域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钦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 局 党组书记带头和班子成员开展定期、不定期廉政约谈,各专业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在组织会议、统计工作、执法检查、调查研究和工作协调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抓 强日常监管 。 二是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五一劳动节前正风肃纪、推动 遵守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落到实处。 三月三及清明节前编发廉政提醒短信给全体干部职工,要求严守各项廉政纪律 。 三是 开展 2019年重点岗位人员廉政谈话,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给予廉政指导意见 。 四是2019年 4月10日组织党员干部到市中级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开展 廉政教育 , 以腐败案例为警示、以务实清廉为标杆,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相关违纪违规费用退还程序,主动联系了派驻纪检组、市纪委,退还了相关违规报销费用 。 二针对经费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我局差旅费、办公费开支、公务接待支出等制度,修订了《钦州市统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钦州市统计局“三公”经费管理规章制度》《钦州市统计局培训费管理办法》 。 三是开展了财经纪律教育,2019年3月15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相关财务支出报销制度,加强干部职工财经纪律规矩意识教育,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方面
(一)针对“帮扶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 加大扶贫产业 的 扶持力度。 2019年3月7日,我局到莲塘村 开展 扶贫产业调研 、 研究 制定了 发挥电商网点作用的方案。3月17日,局领导班子到莲塘村开展一季度集中办公,研究和布置扶贫各项工作。
二是收回电商网点用房。在我局的努力下,电商网点用房被种植户个人占用的问题已于2019年3月4日解决。我局与烟墩镇党委、政府共同研究,初步形成发挥电商网点作用的方案 : 以莲塘村委的名义筹建扶贫电商车间,在网络平台(如:淘宝等)开通网店,销售莲塘村的特色农产品(如:竹产品编织等),以此带动贫困户增收 ; 利用电商网购服务为全体村民、贫困户开展网络购销,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便利。
(二)关于“帮扶干部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帮扶干部的培训力度。2019年3月5 - 6日,我局派员分别参加自治区扶贫办和钦州市扶贫办召开的2019年精准帮扶“一户一册一卡”工作培训会议 。 根据会议精神,我局 于 2019年3月7日 组织本局帮扶干部 进行 培训, 内容为 “一户一册一卡”工作步骤和填写要求,把落实好“一户一册一卡”工作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
二是组织 本 单位帮扶干部认真排查 、 及时更正贫困户《扶贫手册》漏填、错填及填报数据不符合逻辑等错误问题。2019年3月17日,我局组织本局帮扶干部入户,详细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现状、家庭收支和子女教育等情况,仔细核对贫困户信息系统数据并排查更正《扶贫手册》漏填、错填及填报数据不符合逻辑等错误问题,确保《扶贫手册》的正确填写。
三是在关键时间节点及时跟踪教育补助、产业奖补等政策的落实情况。2019年一季度,积极跟踪并上报莲塘村产业扶贫奖补名单,莲塘村共有黄X高等10位贫困户完成验收 , 奖补 资金于 2019年3月28日发放到位。跟踪做好2019年春季“雨露计划”统计表,共为叶X芬等11名学生 申请 “雨露计划” , 每人1500元 。
五、巩固成果,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成效
经过几个月的集中整改,钦州市统计局 党组 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市委的要求,与干部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整改中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如 , 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问题,由于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时间跨度长、统计调查对象众多等 原因,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需要持续推进 ;一些需要较长时间整改或长期坚持的,如提高数据质量是一项长期的、永远在路上的工作,我们已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并加大了工作推进力度;一些重要的管控制度正在抓紧建立完善当中。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 学习 贯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 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认真落实市委巡 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以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统计工作、促进统计事业发展为重要 途径 ,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做到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锲而不舍,举一反三,综合治理,把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推向深入。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二是结合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主题教育 抓整改;三是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四是努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五是进一步构建科学规范的管治长效机制;六是着力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7)2820093;邮政信箱: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钦州市统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35000;电子邮箱: qzstjj@qinzhou.gov.cn。
中共钦州市统计局党组
2020年 8 月 1 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