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中共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开展巡察并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局党组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担当,科学统筹安排,紧锣密鼓,真抓严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市委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明确提出,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作为局党组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我局党组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确定党组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整改事项和分管科室(中心)整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把关,要求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各司其职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做到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问题全部得到整改。
(三)制定方案,扎实整改。 印发了《中共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审批党组发〔 2019 〕 1 号),详细列出整改事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各责任科室根据整改方案,针对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检查,进一步细化具体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
(四)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局党组多次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各科室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科室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重点强化贯彻执行已有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不够健全的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来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目前建立健全了《中共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议事制度》《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干部人事管理暂行规定》《钦州市行政审批局资产管理制度》等 18 项制度。
二、突出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根据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我局党组需要整改 四 大方面 18 个问题。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局党组担当履责,精准发力,制定整改措施 27 大项 51 小项,修订完善各类制度规定 18 项。截止目前, 18 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针对“贯彻执行上级政策部署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积极推进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移交工作。 2018 年 12 月 26 日,我局分别与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宗教事务局签订《钦州市行政许可事项移交书》,将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我局,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上述两个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正式在我局办理。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审批人员综合素质,我局开设 “ 政务讲堂 ” ,每两周举办一次学习讲课,除了请专家教授讲课外,每位干部职工上讲台讲业务,讲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推动干部职工主动自觉学习,成为审批服务的行家里手。同时各业务科室通过日常自学、每周一集中学习等方式,熟练掌握本科室业务、法律法规政策和审批流程,特别是对新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安排专人负责,组织专题学习,尽快上手开展审批工作。
二是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完善审批与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畅通审批与监管信息渠道,我局多次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业务科室安排专人通过平台及时更新和录入行政审批信息并推送到各监管部门,推进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无缝对接,实现审批信息与监管信息共享联动。积极做好行政许可事项 “ 双公示 ” 工作,各科室指定专人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行政许可结果和文书,使监管部门根据我局推送和公开的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审批后续事项的有效监管,确保审批和监管信息渠道畅通。
三是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我局于 2019 年 2 月制定完善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组织干部职工 106 人进行自查并签订了《市行政审批局扫黑除恶承诺书》。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发布或转发扫黑除恶相关信息。充分利用市民服务中心人流量大的优势,将扫黑除恶相关标语在一楼 LED 显示屏幕滚动播出,并在群众聚集的热点区域放置 3 个易拉宝宣传扫黑除恶内容,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不定时加强对市民服务中心大厅巡查力度,对发现存在影响群众办事的行为主动制止和教育,防止不必要争端发生,维护市民服务中心办事秩序正常运行。
2.针对“党组议事制度落实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深入理解。 2019 年 2 月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 试行 ) 》,加深对党组的职责、议事决策、组织原则等条款理解。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明确 “ 三重一大 ” 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凡 “ 三重一大 ” 事项实行集体研究。
二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2019 年 3 月制定完善了《中共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议事制度》和《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等其他会议形式。
三是会前酝酿,提高质量。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局办公室在每次党组会前都将开会时间、地点、议题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 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对议题进行充分酝酿,进一步提高了会议质量。
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党组会上讨论事项时,实行主要领导 “ 末位表态制 ” ,比如 2019 年 2 月 21 日关于讨论推荐评优评先工作中,坚持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并按 “ 少数服从多数 ” 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 针对 “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 ” 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规范档案材料。机关党委认真部署,要求各支部重新审查新发展党员入党材料和有关会议记录本,带着问题认真自查。针对第二支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第二支部作出说明并认真分析原因,完善有关材料,按预备党员转正有关要求逐项审核,确保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
二是开展党务工作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019 年 1 月 21 日,机关党委组织党委委员和各支部委员开展党务培训会,重点学习《广西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和市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钦市直发〔2018〕15号),弄清楚发展党员 五 个阶段 25 个环节的程序要求。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巩固成效。 2019 年 1 月 21 日,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建工作检查的通知》(钦审批党委发〔 2019 〕 3 号),重点对各支部学习教育、 “ 三会一课 ” 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党费收缴、规范会议表决程序和会议记录情况等各项党建工作进行检查,进一步推进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 针对 “ 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 ” 的问题:
一是加强局党组对人事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按规定程序开展人事工作。确定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重新配备 2 名在职在编干部专职负责人事工作,并指定办公室副主任具体抓人事业务工作。同时将讨论人事工作、干部培养计划等专题内容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每季度至少一次。严格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并完善《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干部人事管理暂行规定》,对局机关人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选拔、任免、教育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出国(境)政审、职务职称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要求和流程进行全面细化,确保人事工作开展有理有据。严格执行选任制度,强化干部选拔全过程监督,在选任干部过程中,自觉接受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的监督,做到提拔任用干部必征求纪检组意见;同时由局机关纪委牵头,对人事干部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对干部选拔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的具体操作进行监督,加强业务学习,制订人事工作学习计划,办公室每星期固定一天下午下班后半小时学习人事相关制度,每个月定期召开局机关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交流会,每半年局办公室负责人事干部向分管领导进行述职,确保理解政策不偏差,执行局党组决议不走样。
二是深入抓好两项法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规定。 2019 年 3 月 11 日召开党组专项学习会,组织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引导领导干部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具体政策规定和填报要求。各党组成员已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事项,对反馈存在的少报和不报的情况立行立改,确保上报事项信息精准。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严方面
1. 针对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应付现象 ” 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按照《中共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工作规则》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强化执行力,并专题研究部署了今年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局办公室做好记录。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关于印发〈钦州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钦发〔 2018 〕 10 号)精神,我局于 2019 年 3 月研究制定《中共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 2019 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合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中,任务层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将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列入主体责任清单,完善清单各项内容。
二是结合实际制订清单内容。在参照上级相关文件基础上,指定专人负责制订党组 2019 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分管领导负起指导督促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材料撰写工作,由办公室安排会议研讨草案,机关党委、纪委派员参与。
2. 针对 “ 原市政务办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 ” 的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办公室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自治区、市及局有关公车管理规定,提高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二是完善公车使用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做到一车一账。我局目前配备 1 台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进行用车,做到出车有审批,出行有记录,维修有清单。
三是认真排查公油私用行为。对有关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督促责任人完成退款,督促 4 人退款共 6739.33 元。
3. 针对 “ 财务监管不力,二层单位违规参加社会化培训 ” 的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监管,避免廉政风险。强化局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将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议程,加强领导财务管理知识、财经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梳理现行的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和合同等方面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配置财会人员,加强学习培训,财务人员调换须经党组集体决策,保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完善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加强办公物品采购管理,各科室每季度将需购物品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审核并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和验收。同时,指定专人对采购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造册,每年度末进行实物清点,做到帐实相符。
二是加强对培训资金使用的管理,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自查工作,从思想政治高度查摆原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钦州市财政局、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组织部、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钦州市本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市财行〔 2018 〕 154 号)精神,提高思想认识,熟悉有关培训要求,严格执行培训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外出学习培训制度和报批流程,严格报批程序和培训经费管理。我局财务科室加大对二层机构财务监管,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其财务状况进行核查,已优化配置二层机构财会人员并组织人员对二层机构财务进行核查 1 次。
4. 针对 “ 招投标环节廉政风险高 ” 的问题:
一是加强与职能监管部门沟通,签订承诺书,明确监督职责。向相关监督部门印发《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监督的函》(钦审批函〔 2019 〕 41 号),邀请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到位对项目开标和评标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并签字确认。市政府采购中心坚持每周五将下一周的开标计划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市财政局,主动接受市财政局监督指导。建立项目招投标现场监督人员承诺机制,监督人现场签订《监督承诺书》,明确监督职责,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力度。
二是定期开展监管工作检查。开标会现场要求行业监督人员签到,每个月通过抽查监控视频查看监督人员是否到位等。通过检查发现,从 2019 年 1 月至 6 月共有 142 个项目的行业监督人员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监督,其中有 26 个市直政府采购类的项目没有行业监督人员到达开标现场监督,并将情况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反馈。聘请社会监督员到开评标现场进行监督,增加监管力量。
三是规范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渠道。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自查工作,查摆不规范发放专家评审费的原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钦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钦市财采〔 2017 〕 14 号)精神,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财务人员对专家评审费规范发放管理的思想认识,并将文件在网站、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告。自 2018 年 5 月 21 日起,按照钦市财采〔 2017 〕 14 号要求规范发放标准和程序,一律采取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四是规范中介机构监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氛围。将自治区政管办印发的《公共资源交易现场行为规范(试行)》中涉及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行为规范的条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心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告,自觉接受监督。设置举报电话,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在交易中心网站和 LED 显示屏公示投诉电话,严厉打击招标代理机构挂靠、出让代理资格证书以及参与串标、围标、虚假招标等行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桂政发〔 2018 〕 53 号)精神,按照时间节点积极配合自治区在全区统一建设中介超市,包括中介超市门户和中介超市管理系统。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我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组织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一起学习研究相关规范中介管理的政策文件,加强对管理人员业务、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强化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
(四)脱贫攻坚工作措施不扎实方面
针对 “ 牵头作用发挥不足,工作指导不够深入。扶贫工作思路不多,产业帮扶力度不大 ” 的问题:
一是后盾单位紧密联合,加强督促。我局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与市一中多次到村召开现场办公会,指导在建 3 个项目建设,并听取了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的工作汇报。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进度进行督查,并将项目进度定期在村委进行了公示。教坪村文体中心项目、教坪村革命老区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饮水安全提升工程也进入了收尾阶段。
二是扶贫队员与村干部加强沟通,建立相关制度。所选派的第一书记与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定期召开例会,制定了脱贫攻坚议事制度、定期会议通报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督查制度等,顺利通过自治区扶贫成效 “ 四合一 ” 考核,实现脱贫摘帽。
三是召开培训会,加大扶贫力度。通过组织帮扶人到村召开现场政策业务培训会,就 “ 一户一卡一册 ” 规范填写、扶贫政策等进行培训,帮扶人走村入户对所帮扶的贫困户了解情况,填写收入、支出情况,并与工作队员、贫困户一起研究制订了 “ 一户一策 ” 脱贫措施,形成了长效的帮扶机制。
四是加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2018 年所帮扶联系村已有 7 万元集体经济收入并到账,按照签订的 20 年合同,前 10 年每年返利 7 万元,后 10 年每年返利 5 万,项目现由灵山县人民政府统一实施。
三、深化整改成果,全力促进政务服务事业创新发展
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但很多措施还需要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深化推进和长期坚持。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 “ 一岗双责 ” 要求,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紧抓牢,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检查问责到位,营造和保持局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党建工作。 认真开展党建和业务工作双促进,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管党职责,形成重视党建、善谋党建的良好氛围。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 “ 三会一课 ” 、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和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丰富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继续坚持 “ 两学一做 ” 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扎实开展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专题教育,持续推进 “ 钦州党旗红 · 政务增光彩 ” 活动。
(三)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助推政务服务事业开创新局面。 以本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构建整改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止各类问题的发生。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当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 “ 两学一做 ” 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推动政务服务事业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777-2558889 、 3891155 ;电子邮箱: qzspj@qinzhou.gov.cn 。
中共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
2020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