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巡察, 并 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全面推动 巡察 整改落实。 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市公积金管理 中心领导坚持把提高 政治站位 放在首要位置,多次召开 专题 会议 研究巡察整改工作 ,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针对巡察情况反馈 意见 , 专题 召开 领导班子 会研究巡察整改总体 整改 方案。 针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题召开业务科长会部署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各县区管理部、各科室不折不扣按时按质落实巡察整改任务。2019年12 月,召开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为确保巡察工作落到实处, 市公积金管理 中心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 各县区管理部、 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巡察工作进度,确保巡察整改到位。
(三)及时制定方案,狠抓工作落实
按 照市委第 四 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认真分析问题存在根源,共梳理出 4 个方面1 4 项问题, 印发 了《 钦州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市委第 四 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 工作 方案》 ,并报送市委巡察办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针对上述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形成了分管领导挂牌督办、责任部门牵头整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
(四)坚持全面整改,巩固整改效果
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建章立制,完善机制,改变工作作风 ,规范业务办理,加强内部监督 。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注重统筹结合,巩固整改成果
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 教育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巡察整改工作实效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动力。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的要求,聚力聚焦突出问题整改。目前,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班子议事决策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对“中央、自治区重要决策认识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 深刻领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政策,补齐政策认识短板,切实 贯彻落实中央、 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与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告示,印发了《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方案》,严防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2.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 问题的整改。
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领导班子分别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社区、进企业和进商场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 加大对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宣传力度, 扩大宣传成效,让广大群众了解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 提高制度覆盖面。
3.对“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资金增值不明显方面” 问题的整改。
建立并实行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月报制度,每月加强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精准分析,从2019年9月起,财务科于每月10日前编报《住房公积金业务资金运行情况表》,并加强与各受委托银行相关部门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各受委托银行资金存储利率,加强资金流动性监管,最大限度挖掘住房公积金存储价值,实现资金增值效益最大化。
4.对“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充分发挥班子集体决策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从2019年9月起,涉及到班子集体决策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制定班子会议方案,全部提交班子集体研究,班子成员每次必须参加“三重一大”会议,形成长效机制。二是严格按照《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与监督单位工作联系制度》要求,每次会前均向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申报备案议题,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班子会议。三是修订完善了《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班子议事制度》和《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二)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一些问题整改迟缓”的整改情况
1. 对“ 班子主动作为不力,问题整改拖而不决 ”问题的整改 。
一是 严格执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国土资源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桂建金管〔2018〕4号)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压缩贷款审批时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二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制定了《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联办工作实施方案 》, 实现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进一扇门、只收一套材料、一站式办理、最多跑一次”。
2. 对“ 组织协调工作不力,服务设施建设滞后 ”问题的整改 。
加强与系统开发公司的沟通对接,督促其按验收意见书的要求保质完成后续建设工作,完善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相关功能。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大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和单位版的推广使用力度,减少群众办事材料,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3. 对“ 脱贫攻坚不深入,牵头作用不明显方面 ”问题的整改 。
一是领导班子 定期召开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工作专题研究会、协调会和“三方见面”等活动,集体分析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已对2018年后拨付帮扶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
4.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二是 重新编制公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一次性告知单,让广大缴存职工知晓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三)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纪律建设不够严实”的整改情况
1. 对“ 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流于形式 ”问题的整改 。
一是 修订完善了《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理论学习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已 对2018年市委宣传部、组织部通知增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内容5项,其余3项内容召开 班子成员扩大会议专题进行补充学习。
2. 对“ 民主生活会不严肃,整改走过场 ”问题的整改 。
一是 认真学习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修订完善了《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生活会制度》。 二是 已 对 2016年至2018年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和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切实把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并完善 整改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材料。
3. 对“ 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整改不坚决 ”问题的整改 。
一是 修订完善了《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谈心谈话制度》,将谈心谈话工作纳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工作要点,使谈心谈话工作 贯 穿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工作始终。二是对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中发现的涉及车辆违规报销费用,举一反三,规范公车使用和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的现象发生;修订完善《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急、通信机要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4. 对“ 执行财经制度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问题的整改 。
一是 加强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举一反三,在市财政统一发放干部职工伙食补助后,停止划拨专项经费用于食堂开支。规范聘用工作人员“五险一金”经费支出,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二是严格把控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制度,补充完善2017年支付结对帮扶慰问贫困户请示、明细清单等附件。
(四)关于“公积金风险防控不力,日常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 对“ 风险防控意识薄弱,制度建设工作滞后 ”问题的整改 。
一是已 补充完善 归集、提取、贷款、资金管理 风险评估机制和贷款质量监测报告体系。二是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运行分析,从2019年9月起,信贷管理科每月形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质量监测报告。三是修订完善了《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额资金调度制度》,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风险,保障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规范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
2. 对“ 日常监管不到位,资金存在风险 ”问题的整改 。
一是 严格执行《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失信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稽查法规科 加强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的整治工作,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资金安全。 对已经造成骗提住房公积金事实的,限期全额追回已骗提的住房公积金,将申请人信息列入钦州市公积金中心失信人管理,自办理提取之日起5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并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公告和报送职工所在单位。二是 加强逾期贷款追收力度,采取多种手段进行追收。对逾期6期借款职工采取法律手段,立即向法院诉讼强制催收。三是 对于 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额一直保持791.35万元问题。经核实,该款项属于其他住房资金借款,不属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另作说明原因。
三、 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全力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继续把后续整改巩固提升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上下联动,补短板、强弱项,采取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健全完善工作内部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加强政治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班子成员扎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化主体责任落实,以巡察整改为抓手,从严纪律要求,从严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权力运行,推动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更好地为全市广大缴存职工服务。
(二)持续深化整改,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把问题当作一面镜子,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找出体制机制方面的病根,全面排查类似问题,找准病灶,对症下药,切实从体制机制等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坚决杜绝避重就轻、点到为止的现象,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对不合理、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水平。
(四)强化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坚持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住房公积金干部队伍;坚持巡察整改与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继续围绕“圆梦百姓安居,服务钦州建设”品牌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向前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7—3685836;邮政信箱:钦州市兴桂路58号钦江丽景小区7号楼B幢;邮政编码:535099;电子邮箱:qzgjjzx@qinzhou.gov.cn。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