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灵山县纪委了解到,去年2月4日,檀圩镇竹围村的原中共党员黄永兆因犯盗窃罪被灵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今年11月4日,被中共檀圩镇委员会开除其党籍。这是灵山县依纪对违纪违法农村党员进行严肃处理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灵山县纪委对2011年以来受到刑罚或涉“黄赌毒”等违纪违法126人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被开除党籍21人,给予党纪处分105人,确保了农村基层党员队伍的纯洁。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灵山县纪委聚焦主责,主动作为。从今年10月份起,对2011年以来受到刑罚或涉及“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案件的农村党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排查过程中,通过公安、司法部门平台提供的线索,全县19个镇(街道)共排查出152名因违纪违法未受到党纪处理的党员。针对这些涉及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员,县纪委把任务及时分配并续一将名单下发到所在乡镇纪委,由镇纪委再进一步调查,在调查核实过程中,采取走访村干部、群众及其本人进行核实,真正做到对每一位违纪违法党员的具体事实掌握清楚;并严格按照具体事实、性质和情节等情况,进行严肃查处。在不到半个月时间里,经严格调查核实后,该县目前健在农村党员126人属于违纪违法人员。“必须对这部分党员进行严肃处理,给群众一个说法。”灵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杨河严正地说。于是,县、镇纪委对违纪违法126人进行了严肃查处;对违纪党员续一谈话,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该县通过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党员等举措,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让基层党员队伍的纯洁性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