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通过建立健全“政策公开、监督管理、警示教育”等制度,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助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6年,该县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50条,查办扶贫领域案件171件,结案16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8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诫勉谈话6人。
建立政策公开制度。启动“一村一台查询机”建设工程,在全县409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分批安装一台惠民政策及落实情况查询机,主动、全面公开各类惠农政策及其落地情况,确保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在全县各自然村设立1幅惠民政策宣传栏、悬挂1条扶贫领域宣传横额,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全县共制作大幅广告宣传牌60多块,宣传板报450多幅,拉挂横幅1090多条,播放电影1000多场、举办巡回演出10场,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
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在全县建立86个廉洁工作站,加强对农村党组织和村“两委”干部以及党员的监督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出台《灵山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灵山县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及时填补漏洞,完善管理措施。全县共修改完善扶贫领域资金或项目监管制度7项,新建制度3项。
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乡村行活动,通过“五个一”载体(即组织一次宣讲活动、播放一场警示教育电影、举办一批旁听庭审活动、制作一批案例宣传展板、印发一本警示录等),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一线干部的法律意识、廉政意识,确保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到位。活动开展以来,该县共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0多场(次),接受教育党员干部30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