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结合实际,精准施策,以“五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精准定责,细化责任清单。研究和制定《中共浦北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浦北县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等4个清单,并在全县各镇(街道)、各单位推广,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把责任细化量化。
签字明责,层层压实责任。县委书记分别与县四家班子领导签订,县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分别与所在班子副职和县直部门(内设机构)正职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形成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的氛围。牢牢把住从严治党第一道关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提早打好“预防针”。 2016年,县处级领导开展谈话提醒144次,各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班子领导开展谈话提醒200多次,全县实现全覆盖。
日常督责,持续传导压力。健全检查考核制度,由县委牵头组织,县委常委带队对 “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把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开展明查暗访,2016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5次,发现问题67个,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治理私设“小金库”单位3个,退缴金额6.24万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问责处理3人。
公开述责,强化履职担当。建立完善述职述责评议制度。定期召开述职述责评议会议。2016年,全县开展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议59场次,党组织书记述职述责380多人次,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严肃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2016年,对镇级卫生院新农合违纪问题、泉水“1•30”安全生产事故、部分镇在农村危改和低保工作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等有关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共问责相关责任人8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