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山县委把巡察工作当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坚定一个方向,坚持三个“同步”和狠抓四个“不放过”,确保县委首轮巡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自开展首轮巡察以来,该县已对12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存在问题149个,受理信访举报24件,初步排查出问题线索32条,对突出问题已移交线索并转立案15件。
坚定一个方向,夯实巡察工作基础。灵山县委从编制、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严格把关干部选配、队伍管理、制度建设等各个环节,通过重组织领导,加快机构组建;通过重人员选配,配强巡察队伍;重制度规范,严格内部管理三个方面打好“组合拳”,加快推进巡察机构建设,夯实巡察工作基础。首轮巡察以来,该县建立了50人的巡察组长、副组长人才库和255人的巡察工作专业人才库,强化建立巡察工作规程、组织协调机制、授权巡察机制等“三项工作”,制定出台了《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县委巡察工作保密规定》等巡察工作管理制度16项。
坚持三个同步,提升巡察工作实效。坚持巡察与专项整治工作同步。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相结合,在首轮巡察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共15条,督促12个被巡察单位自查出存在问题139个;与开展财务专项整治和“小金库”治理相结合,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财务不规范、违规使用经费等问题36个,共150人清退违规资金17.5万元;与党建工作季度考评和重大项目专项督查等相结合,在巡察中发现相关存在问题49个,通过反馈整改,有力地带动了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发现问题线索与执纪审查同步。该县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三类”处置报告制度,对重要问题或典型问题,尤其是“四风”类问题线索,按照先于其他问题查处的原则,随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与执纪审查同步进行,形成执纪审查工作合力,开展首轮巡察以来,该县已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件;坚持本级巡察与上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同步。该县把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本级巡察的重点内容,通过巡察,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整改工作责任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提高了巡视巡察的权威性。
狠抓四个“不放过”,确保巡察整改到位。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严格采取建账、管账、交账、查账、销账“五帐”管理模式,狠抓四个“不放过”推动巡察问题真整真改,让更多的巡察成果落地生根,持续释放巡察的震慑力。一是对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通过督办,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反馈的149个问题全部落实整改责任人和制订完善的整改措施;二是以点带面推动面上工作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注重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通过首轮巡察,全面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对共性和普遍性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三是建章立制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首轮巡察后,全县各有关部门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订完善相关制度50多项;四是实行问责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切实压实主体责任、牵头责任、监督责任“三个责任”,针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启动倒查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对工作措施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