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认真核查相关记账凭证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方面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十个严禁”要求落到实处,我县在近日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第二轮重点检查工作。
此次重点检查是全县各镇各部门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回头看”工作部署和要求,从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部分业务骨干组成两个专项检查组,利用一个月时间,对部分镇和县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的覆盖面达到20%以上。此次重点检查的内容是2013年以来单位私设“小金库”和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以及单位违规使用公款等问题,必要时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在此次检查中要求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觉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要按照检查内容逐项逐条进行自查,对自查违反政策规定和程序的行为必须如实上报,不得瞒报、漏报、错报。同时,要求检查组人员必须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和收受礼品,不得参加被检查单位的娱乐活动。
通过重点检查,旨在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源头治理,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努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