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疏忽,经过这次谈话提醒,我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回去后我马上改正,切实增强廉洁自律和管党治党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近日,灵山县一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在接受县纪委书记谈话提醒时表示坚决改正错误,谈话提醒已在该县形成了常态。
近年来,灵山县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要求各党委(党工委、党组)一把手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做好管班子、带队伍的示范,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各基层纪委主动发现、收集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方面的新问题、新线索,及时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组织提醒、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和手段,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该县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86人次,其中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28人次。
灵山县将谈话提醒工作纳入各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清单重要内容。接受谈话提醒后,被谈话人要在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同时要限期作出整改措施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