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突出抓好“三举措”,全力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6年7月以来,全县共对扶贫领域案件立案49件,结案4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人。
开展“三项活动”,营造宣传造势氛围。通过开展“扶贫政策大公开”、“扶贫领域文艺巡演”宣传、“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乡村行”三项活动,强化宣传造势,形成强大的宣传工作声势。全县409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各安装一台查询机、统一制作了惠民政策宣传栏,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乡村行活动19次,制作宣传板报450多幅,拉挂横幅1100多条,播放电影400多场次,发放宣传袋5000个,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
拓展“三个平台”,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在保证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等传统信访渠道畅通的基础上,着力通过领导干部大接访、廉洁工作站每月下访、县委巡察和镇党委巡访“三个平台”,主动出击,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共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10次,接受群众来访咨询2300多人(次),受理群众反映问题90多个;全县 87个廉洁工作站共开展接访活动65次,开展下访活动78次,走访群众822户,收集问题线索66个;该县派出4个巡察组对涉及扶贫领域单位的12个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目前,各巡察组共发现存在扶贫领域问题49个,初步排查出问题线索12条,对突出问题已移交并转立案4件;乡镇开展巡访工作共发现存在扶贫领域问题7个,初步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条,对突出问题已移交并转立案2件。
实行“三项机制”,确保纪律审查成效。实行县纪委书记督察督办制,对排查到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行县纪委书记亲自督办制度。督办问题线索22件,下发重点督办意见书共12份。实行派驻机构集中办公制,“抱团”开展专项工作线索排查、案件查办等,全县派驻机构纪检组核查扶贫领域信访件12件,转立案2件。实行乡镇纪委分片协作制。将全县19个镇(街道)划分为6个片区,有效整合了乡镇监督执纪力量。各镇立案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案件37件,结案2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