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起,灵山县制定出台了《灵山县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清单、压实责任,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责任主体,层层传导压力。分别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性清单和岗位清单等4个清单,列出党委(党组)的11大责任、36条落实措施。全面实施“以单定责、照单履责、跟单考责、按单问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明确了责任主体,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示范者作用,着力强化责任、改进作风,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做好台账管理,履责全程留痕。由责任主体对照责任清单,及时、如实记载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级党组织编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手册》,标明履责要素,让领导干部看册知责、照单履责。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责任清单内容,按照“一事一记、全程留痕、完整真实、个人负责”的原则,在全程纪实手册上如实记录履责情况,实现履责全程留痕、追溯问责有据。
运用考核机制,倒逼责任落实。突出对落实主体责任运用情况的检查考评,作为责任主体尽责履职、检查考核、失责追究的重要依据。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对清单任务落实不到位,或因落实不力导致工作出现问题、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或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依据有关规定和责任清单“对号入座”,倒查追责,充分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