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山县纪委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抓早抓小,紧盯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上半年,全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412人次,占“四种形态”比例的67.2 %。
谈话提醒早教育。认真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把“四个意识”要求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今年以来共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谈话提醒182人次,其中县处级开展谈话提醒 21人次、乡科级开展谈话提醒161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进一步筑牢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切实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工作常态。
监督检查早制止。坚持抓早抓小,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制定《灵山县开展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方案》,通过开展专项督查及各类明察暗访活动,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共开展各种督查检查及明察暗访活动7次,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督促整改问题19个。通过常态化督查检查,抓深抓实抓细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廉政教育早预防。通过发布廉政提醒信息、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开展“微廉课”等形式,强化源头预防。在进行廉政教育的同时,通过公开曝光、问责约谈等方式倒逼干部作风转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利用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发布廉政信息500多条,开展“微廉课”共86次,教育警醒党员干部4000多人次,开展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教育活动2期3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