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至7月,灵山县采取“一托三”方式开展首轮巡察工作。该县县委4个巡察组对12个单位开展专项巡察,每个巡察组巡察3个单位。目前,该县已经完成首轮巡察,共开展谈话了解433人次,查阅各种文件和会议记录等资料8087份,发现存在问题154个,排查问题线索59条,对典型“四风”问题已移交并转立案13件。
该县建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划拨专项经费予以保障,从各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了32名优秀干部充实到巡察队伍。同时,强化建立巡察工作流程、组织协调机制、授权巡察机制等三项工作,制定出台了相关巡察工作管理制度16项。
灵山县首轮巡察牢牢把握巡察的政治定位,严格把关干部选配、队伍管理、制度建设等各个环节,把党的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规范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作为主要巡察任务,同时,注重发现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所管辖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在巡察过程中,该县坚持巡察与专项整治工作同步,坚持发现问题线索与执纪审查同步,坚持本级巡察与上级巡察巡察整改工作同步,对照存在问题抓好整改,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