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山县纪检监察系统聚焦主责主业,强化问题线索排查,打造“三大平台”助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搭建“大接访”平台,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和明查暗访,由县领导或县纪委常委带队深入各镇(街道)、贫困村、贫困户进行走访,面对面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一线收集问题线索,实地核验国家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和脱贫户实际脱贫情况。今年以来,共开展大接访活动10次,受理群众反映问题90多个,督促问题整改60多个,对全县已脱贫贫困村和2017年度计划脱贫贫困村暗访检查全覆盖。
利用“廉洁工作站”平台,严惩基层“微腐败”。通过廉洁工作站平台,组织开展每月一接访和每月一下访。积极实行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每月一接访”、廉洁工作站干部“每月一下访”工作制度,每月主动深入农户、扶贫对象、扶贫项目一线等查找问题线索,严惩基层“微腐败”。今年以来,我县87个廉洁工作站开展接访活动79次、下访活动93次,走访群众1203户,发现问题103个。
打造“巡察+巡访”平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积极开展县委巡察和镇党委巡访,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县委首轮巡察工作重要内容,着重强化对被巡察单位执行上级扶贫政策部署、落实“两个责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等情况进行巡察监督。同时,探索镇党委对下级党组织开展巡访工作,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目前,巡察发现扶贫领域问题49个,初步排查出问题线索12条,转立案4件;乡镇巡访发现扶贫领域问题7个,初步排查出问题线索6条,转立案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