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以来,市纪委驻市委办纪检组积极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扶贫领域监管突出问题为导向,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落实扶贫责任,确保监督出成效,脱贫攻坚出成绩。
用心谋划,精心筹备督查。结合工作实际,驻市委办纪检组按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的要求,对综合监督单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专题研究部署,今年8月初制订下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综合监督单位联系村虚假脱贫摘帽、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扶贫责任等5个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
主动作为,落实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自查自纠,通过下发《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清单》的形式,督促综合监督单位排查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分别到监督单位联系帮扶的10个贫困村开展监督检查,以查阅台账、现场核验、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检查综合监督单位及其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扶贫责任落实情况。
保障成效,督促整改落实。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个别综合监督单位在扶贫资料归档不够完善、项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贫困户政策理解不到位等问题。对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不回避,认真做好梳理汇总,以书面的形式向相关单位提出了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督查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