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上旬,灵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开展巡察情况报告,至此,灵山县委2017年第二轮巡察工作进入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落实阶段。
灵山县委在第二轮巡察利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组织4个巡察组,对1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重点巡察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扶贫领域监督执纪、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六个方面的问题。各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始终站在政治巡察的高度,牢牢把握巡察工作重点,采取接受信访举报、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财务凭证和相关资料、深入走访干部群众、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通过发现问题线索,剑指突出问题,及时移交处置,形成强大震慑。
据悉,在本轮巡察中,灵山县委巡察组先后与300多名干部群众进行了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56件,接待群众来访60多人次,召开座谈会20次,发放调查问卷500多份,发现涉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违反“六项纪律”等方面的存在问题207项,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7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