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灵山县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依靠“四个平台”,确保工作实效。充分利用廉洁工作站、大接访、巡察巡访和宣传舆论四个平台,加强对惠民强农政策落实和涉农资金监管,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公开大接访活动23次、巡察调研活动20次,深入贫困村、贫困户进行明察暗访28次,收集群众反映问题57个,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条。
健全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建立部门督查联动和会商机制,督促扶贫领域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开展专项检查52次,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120多个,修订完善制度23项,制订防控措施3056条。
强化执纪审查,维护群众利益。加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实行县纪委书记限时督察督办制,对重要问题线索专案督办、限时办结,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7年全县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81件,结案8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0人,免予处分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24起39人,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