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浦北县纪委、县监委对浦北县环保局原出纳石勇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石勇俊在担任浦北县环保局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分多次将其保管的单位公款挪为己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石勇俊身为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分多次将其保管的单位公款挪为己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中共浦北县纪委、浦北县监委决定给予石勇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