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部分扶贫道路验收组成员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2014年至2016年,钦南区先后实施多个扶贫道路建设项目,项目竣工后,区扶贫办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项目竣工验收组对在沙埠镇、那彭镇等乡镇辖区内建设的其中9个道路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在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过程中,验收组成员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按要求如实测量相关数据就直接在《扶贫项目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表》上签字,导致项目验收数据与道路施工方实际建设数据不一致,出现多计工程量及多支付工程款等问题,造成了不良影响。
时任钦南区扶贫办主任谢向东、时任钦南区扶贫办副主任陈巨永等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钦南区财政局农业股股长马继智、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农经股股长何梅芳、时任那彭镇人大副主席陈熙强、那彭镇屋背村党支部书记杨光连、时任那彭镇屋背村委会主任陈世洪、那彭镇彭新村党总支部书记陈熙成、沙埠镇望埠村党支部书记褚之仁等7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沙埠镇民政办主任尤建禄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余参加验收工作的15名工作人员分别被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