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浦北县纪委监委按照中央、自治区、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结合起来,督促各相关单位部门认真履行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扫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浦北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及中央扫黑除恶总体要求,组织召开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调会,会同政法部门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协调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务求将扫黑除恶工作做实做细作出成效,务必将“两个维护”落实成具体行动、具体措施、具体成效。
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宣传引导。浦北县纪委监委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以及横幅、宣传栏等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予以宣传。把问题线索受理内容、举报方式公开延伸到自然村屯。鼓励群众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致使黑恶势力逃避打击、坐大成势;为黑恶违法犯罪人员入党和当选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帮助;怠于履行管理职责、为黑恶犯罪分子攫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干扰办案,为黑恶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说情袒护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予以举报,在全县上下形成强大宣传舆论攻势。
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追责问责。对上级交办、政法机关移交、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按照难点问题领导包案、重点问题直查快办、一般问题逐级分办的原则,逐一进行核查。加大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做到同步侦办。重点查办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坚持既打涉黑组织,又打“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8年,该县共排查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3条,收到涉黑涉恶、“保护伞”等问题信访举报10条,办结6条,在办4条,转立案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