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全镇党员干部廉洁、文明、节俭祭扫,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祭奠新风,近日,龙门镇召开 “清明节”、“三月三”期间廉洁过节提醒会。镇干部职工,各村(社区)支书或主任共计100多人参会。
会议指出,全镇党员干部要带头廉洁过节,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要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尚,反对铺张浪费,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营造廉洁文明过清明的氛围。
会议要求,“清明节”“三月三”期间,全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金猪”、烟花爆竹等礼节;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倡导文明祭扫;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会议强调,各党(总)支部、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的教育管理,做到早警戒、勤提醒、常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履行好职责、落实好责任。对落实责任不到位,执行“十个严禁”不严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将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