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钦北区纪委监委 立足职责定位, 以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为主攻方向, 严肃查处一起为涉黑涉恶非法采砂充当“保护伞”腐败案件。
2018 年,钦北区纪委监委在“破网打伞”行动中,发现了李海锋为涉黑涉恶非法采砂犯罪团伙提供保护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2019年3月,钦北区纪委监委依法对李海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明,李海锋在任钦北区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中间人黄某某多次收受非法采砂个体老板蒋某某、黄某、黎某某等人好处费共计5.2万元。在收取蒋某某、黄某、黎某某等人好处费后,多次通过中间人黄某某向蒋某某、黄某、黎某某等非法采砂的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今年4月16日,李海锋被依法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月20日,李海锋犯受贿罪,被钦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在该起“破网打伞”行动中,还查办了区水利部门其他违纪违法人员1人,公安机关抓获非法采砂的犯罪分子共7人,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