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按照中央部署县级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浦北县坚持把落实巡察主体责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县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作为“书记工程”,通过“书记抓”,高位推进巡察全覆盖工作。至目前,共开展六轮巡察和三轮村级巡察,巡察14个镇(街道)和60个单位,覆盖率达70.93%;巡察192个村(社区),覆盖率达71.2%。
一抓责任落实强推动。由县委书记亲自担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推动巡察工作的统筹部署、全面推进。共召开35次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审议、部署巡察工作,召开5次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汇报。以县委书记、组长来带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认真履行责任,积极推动巡察工作,每轮巡察都分头参加巡察动员会、反馈会,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出席巡察反馈会,向镇党委和村支部提出整改要求。以县委的强力推动该县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队伍建设强保障。在机构、人员、经费上给予全力支持和充分保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在全市率先确定巡察机构三定方案,明确县委巡察办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核定行政编制5名,主任1名,副主2名;设立4个巡察组,每组核定行政编制2名,巡察组长明确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副组长和巡察专员为副科级领导职务。目前已配备主任、副主任各1名,配备4名组长,2名副组长和3名巡察专员。精挑严选137名优秀年轻干部组成巡察人才库并以领导小组文件形式下发。县委将巡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每年划拨140多万元用于县委巡察和村级巡察工作经费,今年专门划拨50万元用作巡察人才库培训经费,并配置良好的办公条件。每轮巡察都在巡察组建立临时党支部,集中到县内外开展形式丰富的党组织活动,促进党建工作与巡察业务同步开展,实现党员无缝隙管理。
三抓警示教育强震摄。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组织召开全县性警示教育会议3次,总结归纳每轮巡察发现的突出共性问题在全县领导干部会议上通报,在会上将巡察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爆光。举办巡察案例展览2次,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参观接受教育。运用前五轮巡察工作成效,以案为鉴、以事为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县各单位对照通报的突出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形成未巡先改、边巡边改、巡后狠改的工作氛围。前五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131个,完成整改886个,完成78.3%;巡察村(社区)共发现问题1448个,完成整改1228个,完成84.8%;问题线索254条,已转立案74件,查处73人,问责287人,调整单位主要领导13人,建章立制295项。充分体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摄,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