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山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从责任在一线落实、监督在一线跟进、问题在一线处理三个方面发力,推动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责任在一线落实。该县制定《灵山县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集中大核查工作方案》《关于2020年灵山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坚持实行分片协作、蹲点督导、回访监督工作制度,聚焦“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和121个脱贫村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同时,继续推进“数据比对+抓系统、系统抓”模式,不断压紧压实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巩固拓展深度治理成效。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走访29个脱贫摘帽贫困村、贫困户164户,发现问题督促整改26个。该县纪委监委还派出6个工作组,重点对全县19个镇(街道)在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倒逼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帮扶干部落实责任。
监督在一线跟进。该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领联系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分析责任落实薄弱环节,下沉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帮扶联系点,采取“点对点”精准监督,聚焦基层一线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同时,重点打造发挥(明查暗访、党建和廉洁工作站、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县委巡察监督)“四个平台”作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作风走深走实。今年以来,明察暗访督导62个村124名工作队员,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20多个。全县87个廉洁工作站开展监督检查580次,收集排查问题线索29条,开展谈话提醒172人次,下发廉情预警通知书8份。
问题在一线处理。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明确问责情形,划定纪律红线,将脱贫攻坚领域的责任追究规范化、制度化,紧盯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等负有监管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发挥职能作用把好审核关,用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地落实。对发现扶贫领域的问题,坚持把问题处理在基层一线。今年以来,该县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8条,转立案75件,其中产业奖补问题23件,低保、危改资金问题50件,其他问题2件。同时,狠抓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以案促改“五个一”专项行动,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24场次,督促9个案发单位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