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钦南区沙埠镇沙埠社区干部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5月至2019年1月,沙埠社区居委会在协助政府开展核实低保和高龄补贴工作动态管理中,没有认真按照要求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未能及时收集、汇总本社区内低保、高龄补贴对象死亡人员信息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核减,导致相关部门继续向11名已死亡对象发放低保金、高龄补贴,造成国家资金损失。2020年3月,沙埠社区党支部书记丁起林、居委会主任吴东胜、居委会委员吴鹊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钦南区城建监察大队二中队虚增差旅天数多报补助问题。2016年至2018年,钦南区城建监察大队二中队通过虚增差旅天数多报差旅补助122280元。其中用于发放岗位奖励52390元;缴纳工作人员的保险费、工会费,发放误餐补助等开支69890元,时任二中队中队长刘大卓,副中队长陆卓成、韦志伟负有领导责任。此外,刘大卓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刘大卓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陆卓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韦志伟受到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