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钦北区纪委监委召开钦北区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动员部署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关于印发〈钦州市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通过“三明确四强化五注重”,对全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着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会议现场(韦均华摄)
会议强调要做到自查自纠时间、范围、内容“三明确”。明确利用2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村(社区)中,开展违规发放物业补贴问题、违规使用国有资产经营性收入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私设“小金库”问题、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违规吃喝旅游问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十类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做到自查自纠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监督责任、工作纪律保障“四强化”。做到自查自纠监督对象全覆盖、避免重复整改、党政领导双签字、边查边改、建章立制“五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