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纪委监委严格执行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近来创新案件审理监督管理机制,致力规范案件审理文书,强化人员、制度、学习培训三项保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效率。
强化业务指导,规范审理文书格式。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其他业务室配合,组织编印了《钦北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常用文书格式》《钦北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业务指导手册》《钦北区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纪检业务指导手册》等案件审理业务知识指导类手册,规范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案件审理流程,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质量提升提供了基础保障。
注重人员配备,保障案件审理力量。针对审理人才紧缺,人手不足,后备力量培养跟不上的问题,钦北区纪委监委抓住纪法衔接关键环节,把高素质的转隶干部或从其他县区调入的检察院干部,并从本区选出素质高、适合从事案件审理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抽调到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使审理人才稳固化,全区案件质量得到有力保障。
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审理快审快结。制定案件移送审理审核清单,让每一件案件的初审能快速审核;实行镇级办案协作区交叉协助审理机制,初步审理结束后将案件移交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创新建立区级审理人才库,合理调配审理人员,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
创新学习方式,保障审理业务过硬。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大练兵”、“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学习月”、“政策法规大家学每周一讲”、“主业微课堂”等活动,把案件审理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贯穿各主题学习教育培训活动中,通过学知识、练技能,达到人人能办案、会办案、懂审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