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法规定,处分决定机关、单位包括任免机关、单位和监察机关,明确了两类主体在政务处分工作中的作用和责任。明确了党管干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等5项政务处分原则。”
“实施政务处分,目的是惩戒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明确立法是为了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我们在执法实践中,要正确认识政务处分与处分的内涵和区别,按照法律的规定和法律的精神,准确选择和适用法律……”
这是近日,灵山县纪委监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集中学习研讨的一个场景。
自《政务处分法》颁布实施以来,灵山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通过专题研讨、广泛宣传、学用结合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
“专题研讨”,纪检监察干部率先学。该县纪委监委召开集体学习会议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对《政务处分法》7章68条全文逐条进行学习,对关键要点内容进行解读,强化对《政务处分法》的掌握和理解,确保学习入心入脑,并结合实际对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进行部署安排,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主业微课堂”、学习研讨、座谈交流、个人自学等多种有效形式持续把学习引向深入,强化对法律条文的掌握和理解,自觉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
“线上+线下”,推动党员干部跟进学。为确保《政务处分法》学习宣传到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征订《政务处分法》读本120本,分发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随时学,并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利用各部门单位办公区域的LED屏,加强对外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充分运用“灵山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多种渠道,及时推送《政务处分法》有关图、文、视频等各类信息,对相关内容进行深刻解读,方便广大干部随时随地学习,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格局,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跟进学习,并借助微信群交流学习心得、探讨问题困惑、发表学习感言,确保学懂弄通。
“学用结合”,确保学习贯彻到位。该县纪委监委把深入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在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确保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同时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纪守法,在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监督制约上作表率,确保政务处分权严格依法、公正行使。该县还对各部门(单位)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公职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好、贯彻执行好《政务处分法》。
“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学好用好政务处分法,我们将不定期、不定范围常态化开展知识测试,力争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