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山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机制、夯实基础、优化服务,全面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切实发挥信访举报 “主渠道”“晴雨表”“连心桥”作用。1至6月,该县共接收群众信访举报174件。
抓层级联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该县积极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并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构建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统筹协调、乡镇纪委靠前摸排,党建和廉洁工作站一线收集问题线索的信访监督网络,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同时,该县利用“灵山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网站、宣传展板等平台,用群众看得懂、听得进、易理解的方式,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及有关政策法规等事项,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如实、有效进行举报。全县共受理群众来30件、来信76件、网络举报68件。
准确把握受理范围,做好梳理登记管理。该县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归口管理制度,强化对信访举报件受理过程的监管。严格审核程序,明确专人管理信访举报材料,做到统一受理、登记、呈报和分办,全程登记备案,确保无缝衔接、可控可查。及时对举报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对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依纪依法处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反映,转交承办部门办理,并督促其按时按质办结。今年以来,共处置检举控告类信访件168件,占信访总量的96.5%。
强化督查督办,提升信访件办理质效。采取电话、书面及现场督办的方式,加强对重点件及重复件办理情况的督办,每月对分流处置出去的信访件逐件进行督促督办,对上级转办的信访件,需要报结果或反馈情况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上报结果。对已办结的问题线索及时清理归档,对转立案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大幅提高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办结率和办理质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注重回访反馈,确保群众满意。该县制定信访举报反馈工作办法,规范信访举报反馈内容、时间、方式、程序。对于实名举报案件,由承办人员将核查处理情况反馈举报人,告知办理结果,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解释、疏导和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反馈机制,倒逼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高群众满意度。截止目前共现场反馈问题12个,发出督办通知3份,批评教育干部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