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强力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
扶贫是一场输不起的攻坚战。要打赢这场攻坚战,既需要上下同心、精准施策,更需要严谨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在冲刺的道路上保障每一项政策落实到位,保证每一分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2016年7月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强力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遏制扶贫领域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腐败现象。7月至11月,全区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54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2人,诫勉谈话241人,谈话函询510人,其他处理1180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
层层传压力 责任压到底
2016年12月20日,提起市委书记黄俊华,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坡头村村民梁远不无感慨地说:“黄书记来过我家好多次了。”他还清晰地记得黄俊华第一次到家里来的情形:黄俊华向梁远仔细询问了家里的生活困难、享受的国家补助情况。但梁远不知道,黄俊华还有个特殊的身份: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地方党委一把手挂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广西,这是硬任务。
2016年11月11日至12日,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的关键时间节点,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深入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河池市凤山县调研,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严防严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风险,看好老百姓的“保命钱”;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前移监管关口,加强警示教育,不仅要群众富起来,还要干部立得住;不仅要完成脱贫任务,还要确保脱贫领域风清气正。
针对有的地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把手只挂帅不出征等问题,自治区纪委及时召开约谈会,集中约谈工作滞后的8个市纪委书记,以及29个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各地采取现场会议、集中约谈、谈心谈话、督导调研、挂牌督办等方式,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把专项工作责任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
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以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据统计,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广西查处责任落实不力问题71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4人,问责处理651人。
百姓得实惠 干部受教育
“大叔,这是清退给您的危房改造补贴款。”2016年10月26日,纪检干部将5080元违纪款送到北海市银海区危改户姚家珍手里。80多岁的老人连声说:“真没想到,被‘吃掉’的钱还能要回来!”
自治区纪委要求各地“将收缴的属于群众的违纪款项退还群众,做到应退尽退”。截至目前,广西共有30326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退出违纪款2.17亿元,其中属于收受群众“好处费”的有4100多万元,经核实退还群众2671万元。这一举措得到了群众“点赞”。
“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话,我们做了什么,解决了什么问题,取得了什么效果,老百姓是一直看在眼里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每减少一分,群众的获得感就会增加一分。”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于春生表示,无论是开展的专项工作,还是常态化推进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都是在脱贫攻坚大背景下,将监督执纪的触角向基层延伸,针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施以重拳,让基层“苍蝇”“蛀虫”无处遁形,真正还利于民,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建机制管长远 永远在路上
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不仅要靠声势浩大、雷霆万钧的专项行动,更需要着眼长久,形成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化、常态化。
2016年7月,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化,各地通过挂点督导、专项巡察、出台问责办法等举措,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好驾、护好航。
在自治区党委、纪委的统一部署下,广西各级党委、纪委因地制宜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
——不断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纪检工作力量,发现问题和线索。桂林市在全市所有县(区)、乡镇、村(社区)设立专项工作“坐诊台”1992个,接待来访群众近万人次,发现一大批问题线索。柳州、梧州等市纪委全面整合县乡纪委力量,推行“协作区”执纪审查制度,工作效率大大提升。
——不断建立完善防范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梧州市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950个问题,有针对性地重点加强执法、监督、公共服务以及涉农补贴、民生资金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1100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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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执行问责条例,不断强化责任追究,以严明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战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