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广西地震局原局长苗崇刚受贿一案,该院院长廖少昆担任审判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阳寿嵩出庭支持公诉。这是今年南宁铁路运输法检“两长”首次同时出庭履行审判、检察职责。
公诉方指控,1998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苗崇刚利用其担任国家地震局预测预防司主任科员,中国地震局监测预报司应急管理处负责人、副处长、处长,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司应急协调处处长、副司长,广西地震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设备采购等方面为骆某、姜某某等七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467.1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苗崇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在审判长的主持下顺利完成各项庭审程序。随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