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桂林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桂林市监委指定管辖,龙胜县监委对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桂青派出所所长李文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李文忠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充当桂青派出所辖区内涉黄场所和赌博场所“保护伞”,徇私枉法,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李文忠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属于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李文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