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来宾市委批准,来宾市纪委监委对来宾市人民医院原副院长谢于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谢于良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来宾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审议并报市委同意,决定给予谢于良开除党籍处分和取消退休待遇;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