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史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史敏在担任铜川市财政局局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决定重大事项,违反规定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在其他单位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长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受贿、诈骗犯罪。
史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毫无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腐化变质、玩物丧志,利用掌管“钱袋子”之机大搞权力寻租,使公权力沦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本人和亲属攫取经济利益,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史敏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史敏简历
史敏,男,汉族,1957年12月生,山西曲沃人,1975年4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5年4月至1978年1月在铜川市城区王家河公社下乡,任民办教师;
1978年1月至1986年10月在铜川市饮食服务公司工作,先后任团总支副书记、业务科科长(其间,1982年9月至1984年7月参加陕西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贸易经济系商企管理专业学习);
1986年10月至1988年4月任铜川市商业局饮食服务科副科长;
1988年4月至1993年1月先后任铜川市商业局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商业局经营部经理;
1993年1月至1998年7月在铜川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工作,先后任主任科员、副主任;
1998年7月至2000年11月任铜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2000年11月至2006年4月任铜川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参加中华研修大学硕士研修生班财经专业学习,2001年6月至2003年10月参加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班学习,2002年3月至2004年3月参加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6年4月至2006年8月任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6年8月至2006年9月任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6年9月至2018年1月任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其间,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参加中共陕西省委党校西北五省<区>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8年1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