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凌云县纪委监委消息:凌云县纪委监委对该县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昌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了留置措施。
经查,龙昌飞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
龙昌飞作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凌云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凌云县委批准,给予龙昌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因涉嫌犯罪现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