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巡视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续发扬十二届省委全覆盖的成功做法和有效经验,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决心,保持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
青海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以上率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对标中央巡视工作新精神新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及时听取汇报,研究问题线索处置,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制定《十三届省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2)》,推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视全覆盖。
青海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把关定向,把握巡视节奏和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巡视中的实际问题,及时召开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有力有序推进巡视工作开展。
青海省委巡视机构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结合被巡视地区单位实际,突出巡视监督重点,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紧盯中央和省委关注的民生、环保、扶贫等重大问题,紧盯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发现问题更加聚焦,巡视质量不断提高,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
注重创新形式方法 精准发现突出问题
创新是深化巡视的持久源泉。2017年两轮巡视,省委巡视机构紧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个主要任务,不断创新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采取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回头看”、“机动式”巡视、下沉一级巡视等方式,强化对被巡视地区和单位的监督。
在十二届青海省委全覆盖目标任务完成后,为巩固深化巡视成果,青海省委巡视组又对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开展了集中“回头看”,对省国土资源厅、化隆回族自治县开展了“机动式”巡视。
通过“回头看”,青海省委巡视机构发现有的单位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有的单位老问题未完全整改新问题又接着出现,甚至有的单位还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机动式”巡视则有力有效发现了化隆回族自治县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十三届省委首轮巡视主要对海东市平安区、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等9个国家贫困县开展常规巡视,对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专项巡视。两轮巡视共发现管党治党方面的各类问题202件,移交问题线索94件,提出意见建议69条。
深化巡视巡察联动 构建严密监督网络
深化市县巡察是构建巡视巡察立体化、全方位监督网络格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
2017年,青海省坚持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邀请市州党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列席巡视动员会,召开市县党委巡察办主任座谈会,传导压力、推进工作。
十三届青海省委首轮巡视中,积极探索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巡视县时,市州党委整合市县巡察力量,向每个省委巡视组选派1个巡察组,在省委巡视组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开展工作,向省委巡视组负责报告工作,做到以巡视带动巡察,以巡察助力巡视,拓展巡视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形成巡视巡察“一盘棋”。
与此同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对市县党委健全巡察机构、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巡察对象、推动工作落实等作出明确规定。坚持把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先后对海西、海南州和平安、乐都、达日等县区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压实了市县党委抓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
精准发力整改落实 强化巡视成果运用
成果运用是巡视工作的生命线。青海省委巡视机构加强巡视成果运用,加大督促整改力度,严格落实巡视反馈整改“双签收、双报告、双公开”制度,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问题线索办理。
十二届青海省委第十轮巡视反馈的22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被巡视单位制定整改措施320余条,开展专项检查42次,建立相关制度180项;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移交的28件问题线索,已办结22件,正在核查6件,处分2人,诫勉谈话12人。集中“回头看”和“机动式”巡视发现的57个问题,已整改55个,整改率96%,被巡视地区单位制定整改措施213条,开展专项检查34次,建立相关制度160项;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0件,已办结7件,处分34人,诫勉谈话76人。(青海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