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青海省委同意,青海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重在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要求,旨在有力破除一些领导干部打着“地方特产”幌子,利用管辖范围内的特产和资源谋取私利、搞利益输送的问题,其中县处级单位主要聚焦科级及以上干部,州厅级单位主要聚焦县处级及以上干部。
此次专项整治充分结合省情实际,对本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进行了界定,主要是指冬虫夏草、昆仑玉及其制品两种。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行为主要是指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四种类型。
专项整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2014年以来进行自查,并经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审核阅签后按规定时限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申报。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分析成因,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利用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实质和危害,倡导清正廉洁价值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综合分析研判领导干部自查申报情况,有侧重地按照一定比例从严抽查核实,发现自查申报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同时,对近5年来涉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起底、专账管理、分级督办,深挖彻查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