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不是违纪违法的“挡箭牌”,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免罪的“免死金牌”,也没有“铁帽子王”,更不存在不受监督和约束的特殊党员。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头上三尺有纪律”,时常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筑牢“防火墙”、不碰“高压线”,摒弃一切功过相抵的错误思想,更不能因为头顶荣誉光环就为所欲为地犯错误。在这个原则问题上,纪检监察机关绝不会“放一马”,只会依照党纪国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