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浦北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中,突出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全县人民、造福于百姓群众。
一、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主要实践
(一)坚持把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作为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第一职责。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作为第一职责,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2006年以来,先后开展了11次全县性督查和30多次专项督查,检查了300多个项目。
(二)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始终。
建立“一月一教育、一季一测评”的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将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纳入全县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宣传,利用晚会、干部培训等形式宣传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宣传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先进典型。2010年组织包含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内容的《廉政之声》文艺晚会巡回演出18场,组织宣传王英、钟世才等先进典型。通报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切勿与民争利。
(三)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建立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牵头会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干部作风建设,对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的干部和办事态度生硬的干部进行问责。2006年以来,先后对25名对县委决策执行不力造成一定影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3名因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领导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通报了3起典型的作风案件。扎实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每年组织民主评议“窗口”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活动2次,全县通报批评了部分办事效率低或拖拉的干部;在县教育、人社、工商、国土、民政等系统统一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解决群众问题18个。认真受理行政效能投诉件,至今,共受理群众行政效能投诉81件,办结81件。
(四)坚持把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任务。一是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0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21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7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2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93万多元。二是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主动报告喜庆事宜,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31名处级领导干部和455名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了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三是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和专项治理。对各单位报批购置小汽车的资金来源、购车标准、购车价格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查,有效地控制了全县购置公务用车的数量和金额,节约了公车消费。四是积极推行公务接待改革。认真开展公款接待和赊欠餐费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款接待及赊欠饭店餐费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督促兑现赊欠餐费100多万元。五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共查处了工程建设领域案件8件,涉案金额628多万元,给予党纪处分4人,政纪处分8人。六是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县365个单位进行自查,重点检查了14个镇、4个县直部门、28户社会团体和12个国有企业,纠正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六是积极回应网络社会关切。对网络反映有关反腐倡廉建设问题和群众反映热点问题进行及时处置,积极回应关切。2010年以来,处置网络舆情7件,其中处置重大舆情2件。
(五)坚持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一是建立体现民意的决策机制。实行重大事项决策票决机制,决策前广泛征求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中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群众智慧,决策后回到群众去,依靠群众完善决策,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二是建立关注民情的制度机制。先后出台了《浦北县清还赊欠餐费和公务接待办法》、《浦北县关于公务用车购置、管理和使用的暂行规定》等。三是建立保障民生的制度。先后出台了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四是建立畅通诉求的制度机制。实行纪委领导定期接访和主动下访机制,及时受理群众的意见和反映。2010年,县纪委领导先后到镇开展接访活动3次,现场答复来访群众问题30起,受理群众举报问题13件。成立260个村级信访信息站,及时掌握与处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坚持实行党务、政务、事务、村务、校务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坚持把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作为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责任。2006年以来,组织查处涉及民生的案件35起,涉案金额105.6万元,对35名责任人进行了相关处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6人,有效纠正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重查处在群众住房保障和损害群众健康安全方面的违纪问题。2009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廉租住房工程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立案处理3人,诫勉谈话2人。督促依法取缔了37间群众反映强烈、污染大的小型造纸厂,关闭企业2间。严肃查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的行为,对14名驻厂安监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4名镇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对全县履职不到位的驻烟花厂的安监员进行训诫。
二、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考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必须进一步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一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政治优势,也是指导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政治观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把人民群众作为重要的依靠力量,推进工作时,要与人民群众多沟通、多交流,特别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感受,多替人民群众着想,争取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
二要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党员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党员干部要发挥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的骨干作用,一是要有严谨的学风,勤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修养和改善知识结构,增强政治辨别力和敏锐力,增强工作预见性和前瞻性;二是要有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三是要有亲民爱民的领导作风,把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始终带着责任感和使命感,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四是要有健康正派的生活作风,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坚决抵御不良生活方式的侵蚀,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三要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成效上的体现,就是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低保、社保、粮食直补、养老保险、扶贫救济等惠民资金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干部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腐败现象,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为各项涉农政策落到实处提供保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要严肃查办腐败案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是维护群众利益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办腐败案件作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切入点,加强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征地拆迁、价格监管、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重点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医疗保障经费、涉农补贴、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以及扶贫救灾、优抚救济等专项资金的案件;认真查办与民争利、滥用职权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切实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五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只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才能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建立健全特邀监察员制度,不断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以及村务公开,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民意测评、民主考核、任职公示等制度,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实施“阳光和效能重点建设岗位”活动,进一步拓宽群众的监督渠道,使群众充分发挥评议权、监督权、知情权,切实增强群众监督实效。
六要转变工作方式方法。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创先争优”、“好干部善执行”等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办法、掌握新手段、开辟新途径,对待大事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对待急事能雷厉风行、限期办结,对待难事能多动脑筋、务求突破,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