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网10月21日讯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将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前,各大网络“依法治国”和“反腐倡廉”成为最受关注的热搜词。
董必武先生说过一句名言:“有法必然治国,无法必然乱国;法有权威则治,法五权威则乱。”什么叫依法治国?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古人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要依法治国,就不能依照个人意志和主张来治理国家,就必须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就必须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司法机关必须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监督部门必须严格监督司法机关的一举一动。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构筑风清气正的和谐社会。
依法治国,秉公为民。当然建设“法治中国”,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并非纸上谈兵,也不能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的民主法治概念,必须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为正在全面深化的改革,提供有针对性的、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进而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尤其是在当前持续两年的“反腐风暴”成绩卓著的前提下,中央持续出台“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派出中央巡视组,网络反腐、透明反腐、责任反腐、法治反腐和国际追逃等等重拳连环击出,不断赢得群众的拥戴,也不断使党纪与国法、行政规定与法律条文之间实现“无缝对接”,催生行之有效的所谓升级版“依法治国”已是势在必行。
总之,依法治国就要严格执法,就要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就要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唯有如此,才能坚持实现伟大中国梦理想信念,才能坚持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才能践行中央对人民的承诺,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