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任振鹤
稳中求进,是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科学方法。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部署今年工作时提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时”与“势”的变化,精准把握“稳”与“进”的关系,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以稳促进、以进固稳,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稳中求进抓好政治监督
努力在践行“两个维护”上有新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来抓,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政治监督,净化政治生态,消除政治隐患,有力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为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去年,浙江省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75件,党纪政务处分309人,同比分别增长73%和95.6%。实践证明,政治建设是根本性的建设,政治监督是最重要的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近期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就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发出新信号、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央的决心意志,深刻把握中央的决策部署,一以贯之抓好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做到初心不变、力度不减、成效不降。坚持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政治监督首要任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警惕、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坚持把政治监督与具体的人和事结合起来,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党中央大政方针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持从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高度,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坚决查纠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稳中求进抓好正风反腐
努力在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上有新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坚定不移纠正“四风”、惩治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形势从“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到“形成压倒性态势”,再到“夺取压倒性胜利”。从浙江看,通过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震慑,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了正风反腐之严,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党风政风之变。去年,浙江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处理人数、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52%、58.7%和50%;查办违纪违法的地厅级、县处级干部人数和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同比分别增长126.1%、104.2%和166.5%。实践证明,党中央严纠“四风”、严惩腐败的方针策略思深虑远、完全正确。当前,尽管反腐败斗争已取得压倒性胜利,但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继续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不减力度、不变节奏、不松尺度,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半步不退、一刻不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持不懈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要结合新情况新特点,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那些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盯紧盯牢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以压促变、以惩促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稳中求进抓好“四种形态”
努力在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上有新作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总结管党历史经验和治党工作实践,创造性地提出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实现管党治党理念创新和实践创新,有效避免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实践“四种形态”,仅去年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5138人次,同比增长25.9%,其中第一种形态占68.2%,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践证明,“四种形态”是行之有效的管党之策、治党之计,必须长期坚持、深化发展。要持之以恒打好“四种形态”组合拳,做到贯通运用、全面运用,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大功夫,做深做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文章。要顺应纪检监察新体制新机制,把“四种形态”的理念和要求运用到纪检和监察两项工作之中,定位向监督进一步聚焦,责任向监督进一步压实,力量向监督进一步倾斜,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同时,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保障党员权利,支持干部担当,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稳中求进抓好体制改革
努力在全面提升治理效能上有新突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有效破解不利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突出问题,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支撑和机制保障。浙江作为改革先行试点地区,对标中央,结合实际,蹄疾步稳、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巡视巡察机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超过10万件,处置问题线索近8万件,实现了质量、数量双提升;共对914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其中2018年留置700名。实践证明,改革创新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所在、关键所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一以贯之、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不停顿、不止步,不断巩固成果、扩大战果。要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重点解决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动监察工作拓展延伸、提高审查调查精准性等事关治理效能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精准对策,拿出有效办法,加快推进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
稳中求进抓好队伍建设
努力在打造纪检监察铁军上有新亮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调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须受监督,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浙江省纪检监察系统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要求,始终秉持“以忠立命、以忠立心、以忠立业、以忠立功”的价值理念,以“锻钢铸魂大练兵”行动为抓手,狠抓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的“五张清单一张网”,带头改进作风,带头遵章守纪,带头动真碰硬,树立了良好形象,为完成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实践证明,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律人必先律己。全面从严治党越向纵深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越向纵深推进,越要坚持好、贯彻好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战略工程、长期工程,适应新体制对干部能力素质的新要求,矢志不移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持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做到“清理门户”“打扫庭院”经常化。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方面监督,树起勇于接受监督、严格正身律己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