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不起敬老院里的老人家啊……”2018年12月19日,江西省乐安县龚坊镇敬老院原院长武春生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地说,和武春生一样流下悔恨泪水的人还有该镇民政所原所长龚国平等人。
2018年9月,乐安县民政局向县纪委监委移送一条问题线索,该局在全县敬老院清理“小金库”专项活动中,发现龚坊镇敬老院存在一笔8万多元的账外资金。
县纪委监委接到问题线索后立即成立调查组。调查发现,该院除了收养由国家补助供养的五保老人,还收养了部分社会寄养老人,而他们缴纳的寄养费却没有反映在该院的财务中。钱到哪里去了呢?
“社会老人的寄养费是如何收取的?”调查人员找到武春生问道。
“每月按650元标准收取,他们家属半年或一年来交一次,由我和民政所的龚所长一起收。”武春生回答。
“收取的钱呢?”
“放在我自己开的一个私人账户上。”面对调查组步步追问,武春生沉默许久后回答。
“为什么要存放在你私人账户上?”
“龚所长和我商量,认为国家补助的五保资金够敬老院开销,收到的寄养费就存放在我私人账户上,方便支付平时来客的招待。”
调查组随后来到武春生交代的几个饭店核查招待费。在其中一个饭店,调查组发现这样一份菜单:野鸭汤、红烧甲鱼……各两份,共计3160元。
“招待什么人要上这么好的菜,而且还要两份?”调查组人员心生疑虑,这会不会是套取费用而造假呢。
随着调查深入,由武春生、龚国平、敬老院会计黄国保和现任院长尤凤英等四人组成的利益团体私分敬老院公款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龚坊镇2014年开始实施安老计划,敬老院可以收养社会老人。看到社会寄养老人缴纳的现金,龚国平、武春生动起了歪心思,决定把这个上级监管不到的钱设立“小金库”。于是,两人来到银行开设了武春生户名的卡,卡密码由龚国平掌握。
渐渐地,“小金库”不仅私存寄养费,还私存敬老院经营性收入,几年下来,“小金库”私存金额达到88603元。
“账上那么多钱,要不咱们分掉一些吧!”龚国平、武春生和黄国保三人一拍即合,随即从“小金库”中取出9000元进行私分。
“敬老院的工作特别辛苦,外出办事也是用自己的车,这点钱就当做是补贴油费。”武春生三人这样“安慰”自己。
尝到甜头没有被发现,他们逐渐肆无忌惮起来,先后四次私分金额68051元,最多一次私分了4万多元。
同时,龚国平、武春生等人还用“小金库”来开支旅游、购物等,如2016年国庆节一起去湖南省张家界旅游,2016年底又一起到南丰县购买蜜桔……
由于寄养费被侵吞,社会寄养老人的生活费用便在五保户的政府补助中列支,导致敬老院全体老人的生活水平整体下降,平时吃的是青菜、豆腐,只有逢年过节敬老院养的猪杀了,伙食才能得到改善。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武春生、龚国平等人先后27次在饭店吃喝,产生费用2.2万元。
敬老院本是政府集中救助、赡养孤寡老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地方,武春生、龚国平等人作为管理者,不但没有履行好工作职责,还同流合污、“靠山吃山”,当起了“啃老族”,以降低老人生活质量的方式,侵占他们为数不多的生活费供自己挥霍,损害了孤寡老人的利益,破坏了敬老院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
2018年9月18日,乐安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监务会研究决定,给予龚国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武春生、黄国保开除党籍处分,尤凤英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龚国平、武春生因犯贪污罪被乐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