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党内法规,经区委同意,中共钦州市钦南区委第四轮巡察组于2018年9月26日至11月30日进驻,对东场镇党委等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
本轮巡察将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盯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项纪律”的基础上,围绕中央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政治立场不坚定、政治意识不强、政治担当不足、政治生态不佳、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政治价值取向不正等问题。
巡察的重点内容是: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的情况;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情况;3.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4.落实扶贫领域决策部署的情况;5.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
六届钦南区委第四轮各巡察组分工和联系方式
欢迎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2:30-5:30,(11月1日后下午2:30-5:30)拨打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走访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及上述巡察重点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及区委管理干部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钦州市钦南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