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纪委在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不枉不纵,使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2018年以来,该区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8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人,追缴涉案金额31.7856万元。在自治区纪委2018年案件质量检查评比中获得优秀奖。
严把初审关。对移送审理室的扶贫领域案件逐条逐项进行审核,重点看信访举报件有无领导批示,立案呈批表、谈话笔录、错误事实材料是否与违纪人见面有无签字,证据材料是否齐全,涉案款物是否已处理等内容进行审核,使案件移交工作系统化、具体化;对没有调查终结或案卷材料不完备以及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审,从源头上消除了扶贫领域案件质量的隐患。
严把身份关。认真核实调查被调查(审查)人主体身份相关资料,精准定位被调查(审查)对象身份资格信息,查实该主体是否属于纪委监察对象、是否有入党申请书、工作简历等主体身份材料,确保主体身份真实和工作经历完整,为延伸开展纪律审查后续工作起到树靶定标指向作用。
严把证据关。通过细化分析证据与错误事实之间的联系和关系,分析违纪的主客体、主客观各要件之间是否完整,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使其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审理意见及时反馈案件查办部门补充审查。
严把程序关。对移送审理案件从初核到移送审理的各个办案环节和流程逐一进行严格把关,是否有审批手续、是否缺漏环节和流程等,特别是在调查(审查)措施的使用中,对暂扣款物、银行查询等措施是否严格履行相应手续等,以确保办案程序规范、手续完整。
严把警示关。及时向受处分人员送达处分决定,并要求案发部门、单位召开党组织会议宣布处分决定,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同时,将案例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廉政风险点等反馈到有关部门单位,使其建章立制,加强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