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纪委,市直及驻钦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各纪工委:
近日,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印发通知,对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进行部署。为确保中央和自治区要求落到实处,现将“十个严禁”纪律规定重申如下:
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海鲜、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三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以及公职人员既领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五是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六是严禁用公款为个人安排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七是严禁收受和赠送各种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八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九是严禁违规开展年终各种评比表彰、节日庆典(庆祝)活动;十是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在家庭聚餐、朋友聚会等活动时讲排场、比阔气、酗酒闹事。
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聚焦“四风”新动向新形式,继续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紧盯重点行业、场所和问题,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进一步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履职不到位,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的坚决“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不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年底前要对今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分类统计,面上情况每周一报,重要情况即时报送。市纪委将适时开展抽查。
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