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纪委2016年度钦州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更好地发挥绩效考评推动工作落实的作用,对公众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根据《关于报送社会公众意见整改方案及公示佐证的通知》(钦绩办发〔2017〕31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和市五届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推动“两个责任”落实。通过积极回应群众的意见建议,突出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切实解决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作风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支持保障。
二、整改目标
年内查处一大批大案要案。
三、整改内容
结合委局实际,涉及我单位2016年钦州市社会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内容为:加强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四、整改措施和责任分解
根据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能,提出以下主要整改措施和责任分解。
(一)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案件线索排查工作。通过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制定出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规范全市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形成查办案件工作整体合力,推动大案要案查办工作。通过加强案件线索排查力度,深挖案件线索,确保案件线索面广源多,提高成案率。(责任领导:陈绍东,责任科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二)狠抓纪律审查队伍建设。通过举办2017年钦州市纪检监察“每月一讲”学习活动,积极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执纪审查队伍,不断提高审查人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和水平。(责任领导:陈绍东,责任科室:组织部、案件监督管理室,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三)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不放松,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责任领导:陈绍东,责任科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五、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6月30日—7月20日)。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钦州市做好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方案》(钦办通〔2017〕92号)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间节点、完成标准、责任领导及责任人,逐条抓好落实,推动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圆满完成。(责任领导:陈绍东,责任科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二)逐项整改,抓好落实(7月20日—11月30日)。相关科室(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人员,按照既定的整改措施、时间节点、目标等逐项抓好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推动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责任领导:陈绍东,责任科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三)督促检查,压实责任(8月1日—11月30日)。对公众评议意见建议的整改进度、落实情况、整改成效进行核验,督促检查,查漏补缺,确保所有的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责任领导:黄日全,责任科室: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四)总结工作,展示成果(11月底—12月初)。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回应机制,在《钦州廉政网》、微信公众号、电视、电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平台等媒体公布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展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责任领导:黄日全,责任科室:宣传部)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自治区要求,整改落实方案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布,整改情况作为自治区2017年度绩效考评和实地核验的重要内容,将列入各单位的年度考评指标。相关责任人和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之中,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二)强化责任,加强督查。责任科室的分管领导为整改落实直接责任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协调、协作,明确整改措施、标准、时限、责任,确保整改方案针对性强,行之有效。
(三)注重成效,整体推进。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完善档案管理,以便迎接检查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