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导和激励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凝聚社会共识,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经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纪委机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决定表彰一批广西勤廉先进个人。
根据《关于印发〈“勤廉榜样”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桂纪通〔2017〕2号)精神,经研究,现推荐刘柏【男,汉族,钦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委巡察办主任(兼)】、黄超仁(男,汉族,钦州市钦南区环境卫生管理站设备设施管理队管理员)2名同志为广西勤廉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22日至28日。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17年8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钦州市纪委信访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址: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市行政信息中心A0525室,邮政编码:535099,信访举报电话:0777-12380、3689696(传真)。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8月22日